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基金投資 - 確定合同欺詐的標準

確定合同欺詐的標準

確定合同欺詐的標準如下:

人的履行能力可分為完全履行能力、部分履行能力和無履行能力三種情況,應根據不同情況確定:

1,完全有能力履行合同,但行為人自始至終沒有履行任何義務,以欺騙手段讓對方單方履行合同,占有對方的財物,應認定為合同詐騙罪;

2、具有完全履行能力,但只是部分行為人,如果不完全履行的目的是為了違約或避免自己的損失或由不可避免的客觀原因造成的,應認定為民事欺詐;如果其部分履行是為了誘使對方繼續履行,從而占有對方的財物,則應認定為合同詐騙罪;

3.具有部分履行能力,但行為人自始至終沒有履行行為,並且以欺騙手段讓對方單方履行合同,占有對方的財物,應當認定為合同詐騙罪;

4.同時具有部分履行能力和積極履行行為,即使最終合同未完全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也應認定為民事欺詐;但如果行為人的履行行為不是為了承擔合同義務,而是誘導對方繼續履行合同,從而占有對方的財物,則應認定為合同欺詐;

5.如果簽訂合同時沒有履行能力,但事後仍無此能力,仍欺騙對方,占有對方財物,應認定為合同詐騙罪;

6、簽訂合同時,但經過各種努力,有履行能力,並有積極的履行行為,無論合同最終能否完全履行,都只構成民事欺詐。

合同欺詐的賠償方式如下:

1.受欺詐方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的,受欺詐方應當返還因該行為而取得的財產;

2.取得的財產不能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

3.欺詐者還需要賠償欺詐者因此遭受的損失;

4.構成合同詐騙罪的,被欺詐方可以向法院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被欺詐方賠償,賠償金額以造成的實際損失為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224條

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壹,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1.以虛構的單位或者他人的名義簽訂合同;

2、以偽造、塗改、無效票據或其他虛假產權證明作為擔保的;

3、無實際履行能力,先履行小額合同或部分合同,誘騙對方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

4.收受對方給付的貨物、款項、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後逃逸的;

5.以其他手段騙取對方財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