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行行長的職責(1)
1,主持分公司全面工作。
2.負責制定和實施本行的經營目標和工作計劃,組織實施經營管理和經營任務;開拓創新,完善機制,帶領全體員工全面完成各項任務。
3.負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及時傳達市場精神,保證分公司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得到全面執行。
4.負責不斷增強自身和員工的綜合素質,提高團隊的政治素質、工作潛力和專業水平,確保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5.負責堅持以客戶為中心,拓展業務。認真執行國家金融政策,合法合規開展各項業務工作,用心組織存款,不斷擴大信貸資金來源,努力改善存款結構,降低資金成本。
6.負責管好用好主動信貸資金,在授權範圍內按程序審批上報各類貸款,切實加強貸款風險管理,努力提高信貸資產質量。王樹村。com
7.負責加強經營管理,開源節流,按權限審批行內費用,努力提高自身經濟效益。
8.負責銀行員工工資考核兌現的相關工作。
9.負責帶領本行員工遵守社會公德、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秉公辦事,以身作則,不謀私利,發揮模範帶頭作用,負責抓好分行的安全保衛工作。
10.負責全行人力資源、設備資源、財務資源等資源的合理配置,有效利用和優化勞動力組合,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務質量。
11.負責傳達和執行決策,反饋本行管理信息,協調內外部關系,確保內外部信息溝通順暢有效。
12.確保總行和分行制定的質量要求和內控制度在全行落實,完成目標任務。
分行行長職責(二)
1.負責縣分公司的辦公室管理系統建設、日常辦公運營、綜合協調、行政文秘、媒體管理;
2.負責所轄縣的紀檢監察和工會工作;
3.負責縣分公司總部的行政和後勤保障工作;
4.負責本行自營網點、電話銀行、網上銀行、自助銀行、自助設備和信息平臺的規劃和建設;
5.負責內控體系建設、合規檢查和管理,對外公告、函件、合同、協議、授權文件的法律合規性審查,執行上級行風險管理制度;
6.負責人力資源規劃建設、組織管理、人員招聘配置、幹部隊伍建設、員工教育培訓、績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勞動關系維護和人事服務;
7.根據上級行勞動用工管理辦法,組織實施員工勞動合同的簽訂、鑒證、續簽、變更、終止和解除,規範各類用工管理,維護員工關系和諧穩定;
8.負責開展業務審計、財務審計、離任審計、網點業務檢查、內控評價和風險評級等工作。轄下的機構;
9.負責保管和正確使用公司印章,出具介紹信或證明,做好登記,做到有據無錯;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分行行長職責(三)
中央分行行長的職責:
根據總行的發展戰略和統壹部署,負責支行的全面工作,組織支行管理客戶的營銷、維護和管理,負責支行的內部管理、制度建設和隊伍建設,以實現總行下達的各項經營管理目標,促進支行的發展,不斷增強綜合競爭力。
中心支行副行長職責:
根據分行經營目標和工作計劃,協助分行行長負責分管業務條線的業務拓展、內部管理和團隊建設,帶領員工完成相應的經營管理任務,確保分管業務條線的執行和經營目標的實現。王樹村。com
1)信用:
負責全行信貸政策和制度的組織實施及信貸檢查;負責組織實施公司客戶信用評級、內部統壹授信的審核、上報和審批;負責本部門權限內信貸業務的審查,提交貸款審查委員會審議,負責權限外信貸業務的初審和上報;負責銀行承兌匯票和貼現業務的管理和監控;負責本行權限內信貸資產風險分類的識別和權限外的審核上報;負責貸款評審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並按規定組織召開貸款評審會議;負責組織客戶部和客戶的貸後管理檢查;負責組織全行信貸人員的培訓和持證上崗制度的實施;負責收集、分析相關經濟信息,並向相關領導和部門反饋相關信息和資料;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2)負責全行個人業務的規劃、管理和發展;
負責制定個人業務綜合考核辦法,進行綜合考核;負責個人業務市場調研和信息收集;負責全行個人存款業務的規劃、管理、指導、檢查和考核;負責全行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管理、指導、檢查和考核;負責本行基金代銷業務的管理、指導、檢查和考核;負責指導個人消費貸款前臺服務的規範運作,指導全行個人消費貸款的發放和管理;負責個人理財產品的宣傳和營銷,制定全行營銷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行個人業務的自律安排;負責個人業務的形象宣傳和策劃;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分行行長的職責(四)
銀行分行行長的工作職責
1.認真執行國家財政金融法律法規和長春農村商業銀行會計結算規章制度,建立健全銀行內部會計控制制度。
2.負責組織全行會計基礎升級,督促會計人員執行內部管理規定和操作規程,做好工作日誌和責任登記簿的登記工作。
3、負責會計結算業務的指導、監督、檢查和授權;按要求定期檢查現金庫存、重要空白憑證和有價單證,並代為保管貴重物品;負責印章和證件的管理;根據需要檢查內部和外部賬戶。
4.負責檢查中發現的會計結算問題的整改。
5.負責組織及時查找會計和出納差異,分析原因,提出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
6.負責組織員工的業務學習和技能培訓,以提高本行會計工作的質量。
7.配合總公司合理設置員工的勞動組合,做好會計人員的考核工作;組織會計基礎達標升級。
8.負責銀行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確保賬實相符。
9.負責銀行的反洗錢工作。
10,配合上級和監管部門做好接待和檢查工作。
11.承擔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分行行長的職責(5)
分行行長的工作職責
支行行長是支行的負責人,其崗位職責如下:
1.根據分公司的發展戰略目標,負責制定分公司的經營目標和工作計劃;
2.確定經營目標和工作計劃後,負責領導和組織實施,並監督實施;
3.管理支行的日常事務,拓展業務,完成支行的銷售目標。
4.負責分公司內部管理、制度建設和團隊建設;
5.開展新業務實驗,實現可持續發展戰略;
6.沒有全面發展,開拓市場,發展和維護客戶;
7.對支行員工進行培訓,提高員工的工作質量和效率。
分行行長的潛力。
1.更多的客戶資源;
2.具備相關專業知識和豐富經驗,能夠發現和識別市場;
3.具備領導和管理的潛質,帶領好團隊,打造優秀團結的團隊;能凝聚和利用群眾的智慧;
4.善於用人。合理配置人力資源,做好服務資源的分配;
5.胸懷寬廣;
6.有嚴謹的工作作風;關愛員工;
7.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分行行長的資格
1.金融、經濟、管理類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
至少2.5年銀行管理經驗;
3.熟悉銀行各項業務,具有市場開發潛力和溝通潛力;
4.具有管理和領導潛力;
5.能夠開拓市場,完成銷售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