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基金投資 - 信貸基金和風險投資基金的區別是什麽

信貸基金和風險投資基金的區別是什麽

對沖基金(hedge fund),也稱避險基金或套利基金,是指由金融期貨(financial futures)和金融期權(financial option)等金融衍生工具(financial derivatives)與金融組織結合後以高風險投機為手段並以盈利為目的的金融基金。它是投資基金的壹種形式,屬於免責市場(exempt market)產品。意為“風險對沖過的基金”,對沖基金名為基金,實際與互惠基金安全、收益、增值的投資理念有本質區別。

對沖基金采用各種交易手段(如賣空、杠桿操作、程序交易、互換交易、套利交易、衍生品種等)進行對沖、換位、套頭、套期來賺取巨額利潤。這些概念已經超出了傳統的防止風險、保障收益操作範疇。加之發起和設立對沖基金的法律門檻遠低於互惠基金,使之風險進壹步加大。為了保護投資者,北美的證券管理機構將其列入高風險投資品種行列,嚴格限制普通投資者介入,如規定每個對沖基金的投資者應少於100人,最低投資額為100萬美元等。另為:hedgie

舉個例子,在壹個最基本的對沖操作中。基金管理人在購入壹種股票後,同時購入這種股票的壹定價位和時效的看跌期權(Put Option)。看跌期權的效用在於當股票價位跌破期權限定的價格時,賣方期權的持有者可將手中持有的股票以期權限定的價格賣出,從而使股票跌價的風險得到對沖。

又譬如,在另壹類對沖操作中,基金管理人首先選定某類行情看漲的行業,買進該行業中看好的幾只優質股,同時以壹定比率賣出該行業中較差的幾只劣質股。如此組合的結果是,如該行業預期表現良好,優質股漲幅必超過其他同行業的劣質股,買入優質股的收益將大於賣空劣質股而產生的損失;如果預期錯誤,此行業股票不漲反跌,那麽劣質股跌幅必大於優質股,則賣空盤口所獲利潤必高於買入優質股下跌造成的損失。正因為如此的操作手段,早期的對沖基金可以說是壹種基於避險保值的保守投資策略的基金管理形式。

經過幾十年的演變,對沖基金已失去其初始的風險對沖的內涵,Hedge Fund的稱謂亦徒有虛名。對沖基金已成為壹種新的投資模式的代名詞,即基於最新的投資理論和極其復雜的金融市場操作技巧,充分利用各種金融衍生產品的杠桿效用,承擔高風險,追求高收益的投資模式。

經過幾十年的演變,對沖基金已失去其初始的風險對沖的內涵,Hedge Fund的稱謂亦徒有虛名。對沖基金己成為壹種新的投資模式的代名詞。即基於最新的投資理論和極其復雜的金融市場操作技巧,充分利用各種金融衍生產品的杠桿效用,承擔高風險。追求高收益的投資模式。現在的對沖基金有以下幾個特點:

(1)投資活動的復雜性。

近年來結構日趨復雜、花樣不斷翻新的各類金融衍生產品如期貨、期權、掉期等逐漸成為對沖基金的主要操作工具。這些衍生產品本為對沖風險而設計,但因其低成本、高風險、高回報的特性,成為許多現代對沖基金進行投機行為的得力工具。對沖基金將這些金融工具配以復雜的組合設什,根據市場預測進行投資,在預測準確時獲取超額利潤,或是利用短期內中場波動而產生的非均衡性設計投資策略,在市場恢復正常狀態時獲取差價。

(2)投資效應的高杠桿性。

典型的對沖基金往往利用銀行信用,以極高的杠桿借貸(Leverage)在其原始基金量的基礎上幾倍甚至幾十倍地擴大投資資金,從而達到最大程度地獲取回報的目的。對沖基金的證券資產的高流動性,使得對沖基金可以利用基金資產方便地進行抵押貸款。壹個資本金只有1億美元的對沖基金,可以通過反復抵押其證券資產,貸出高達幾十億美元的資金。這種杠桿效應的存在,使得在壹筆交易後扣除貸款利息,凈利潤遠遠大於僅使用1億美元的資本金運作可能帶來的收益。同樣,也恰恰因為杠桿效應,對沖基金在操作不當時往往亦面臨超額損失的巨大風險。

(3)籌資方式的私募性。

對沖基金的組織結構壹般是合夥人制。基金投資者以資金入夥,提供大部分資金但不參與投資活動;基金管理者以資金和技能入夥,負責基金的投資決策。由於對沖基金在操作上要求高度的隱蔽性和靈活性,因而在美國對沖基金的合夥人壹般控制在100人以下,而每個合夥人的出資額在100萬美元以上(不同的國家,對於對沖基金的規定也有所差異,比如日本對沖基金的合夥人是控制在50人以下等)。由於對沖基金多為私募性質,從而規避了美國法律對公募基金信息披露的嚴格要求。由於對沖基金的高風險性和復雜的投資機理,許多西方國家都禁止其向公眾公開招募資金,以保護普通投資者的利益。為了避開美國的高稅收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監管,在美國市場上進行操作的對沖基金壹般在巴哈馬和百慕大等壹些稅收低,管制松散的地區進行離岸註冊,並僅限於向美國境外的投資者募集資金。

(4)操作的隱蔽性和靈活性。

對沖基金與面向普通投資者的證券投資基金不但在基金投資者、資金募集方式、信息披露要求和受監管程度上存在很大差別。在投資活動的公平性和靈活性方面也存在很多差別。證券投資基金壹般都有較明確的資產組合定義。即在投資工具的選擇和比例上有確定的方案,如平衡型基金指在基金組合中股票和債券大體各半,增長型基金指側重於高增長性股票的投資;同時,***同基金不得利用信貸資金進行投資,而對沖基金則完全沒有這些方面的限制和界定,可利用壹切可操作的金融工具和組合,最大限度地使用信貸資金,以牟取高於市場平均利潤的超額回報。由於操作上的高度隱蔽性和靈活性以及杠桿融資效應,對沖基金在現代國際金融市場的投機活動中擔當了重要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