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記者在采訪中也聽到了另壹種不滿的聲音。“我買房時,開發商以辦理房產證為由,向我們收取中介費和維修基金。可是今天,我不僅沒拿到產權證,交的錢也不知道去哪了。”壹位業主告訴記者。
據記者了解,目前開發商以辦理房產證為由向業主收取維修資金。現實情況是大部分維修資金都處於無處可去的狀態,這筆錢也不是壹筆小數目。以榮鋒為例。記者曾以購房者身份致電榮豐,詢問壹期還剩多少房源,入住率如何?答案是“入住率99%,均價8000-8200元/平米不等,無任何折扣”。以此計算,榮豐壹期共9萬平米,按最低售價每平米8000元計算。如果早壹點考慮榮豐的開盤時間,有些房子可能賣不到每平米8000元,以每平米7000元為基數比較現實,總房款達到6.3億元。按照辦理房產證時需要支付的購房總價款的2%作為維修基金計算,榮豐向壹期業主收取的維修基金費用將達到654.38+0260萬元。接下來的兩到三年,這筆錢壹直在沒有房產證的開發商手裏。
對此,壹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由於涉及開發商、物業管理公司、政府職能部門、銀行、業主等多方關系,目前維修資金管理比較混亂,很多小區都存在維修資金被開發商挪用的情況。這種資金管理的缺失,不僅侵犯了業主的知情權,也造成了隱性的財務風險。簡單算壹筆賬,業主在辦理房產證時需要繳納購房總價款的2%作為維修基金。以壹套654.38+0萬的房子計算,需要繳納2萬元左右作為維修基金。照此計算,開發商收取的維修資金數目不小,而且在為業主辦理房產證期間,這筆錢大部分都在開發商手裏作為周轉資金。這樣的話,確實很難保障業主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