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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述BOT項目有關各方的職責和義務。

答案:(1)作為主要參與方的政府、項目公司、金融機構

①政府是BOT項目的最終所有者,其職責為:確定項目,頒布支持BOT項目的政策;通過招標選擇項目發起人;頒布BOT項目特許權;批準成立項目公司;簽訂特許權協議;對項目宏觀管理;特許期滿接收項目;委托項目經營管理部門繼續項目的運行。

②項目公司的主要職責有:項目融資;項目建設;項目運營;組織綜合項目開發經營;償還債務(貸款、利息等)及分配股東利潤;特許期終止時,移交項目與項目固定資產。

③金融機構包括商業銀行、國際基金組織等。壹般壹個BOT項目由多個國家的財團參與貸款以分散風險。金融機構的作用有:確定項目的貸款模式、條件及分期投入方案;在發起人擬訂的股本金投入與債務比例下,對項目的現金流量償債能力作出分析,確定財團投入;必要時利用財團信譽幫助項目發行債券;資金運用監督;與項目公司簽訂融資抵押擔保協議;組織專項基金會為某些重點項目融資。

(2)作為其他參與方的有關公司、承包商、供貨商及代理銀行

①咨詢公司,專業咨詢公司對項目的設計、融資方案等進行咨詢,對施工進行監理。法律顧問公司替政府(或項目公司)訂合同。

②承包商,負責項目設計和施工,壹般也負責設備和材料采購。

③運營公司,主要負責項目建成後的運營管理、收費、維修、保養。收費標準和制度由運營公司與項目公司確定。

④開發公司,負責特許協議中特許的其他項目開發,如沿公路房地產、商業網點等。

⑤代理銀行,東道國政府代理銀行負責外匯事項。貸款財團的代理銀行代表貸款人與項目公司辦理融資、債務、清償、抵押等事項。

⑥保險公司,為項目各參與方提供保險。

⑦供貨商,負責供應材料、設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