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提供以下文件,每年可以申請提取壹次。?
1.提取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各壹份);
2、經公證的住房貸款合同、償還住房貸款的存折(在市住房公積金總部辦理公積金貸款的可不提供);
3.借款銀行出具的上壹年度實際還款證明(需借款銀行蓋章);
4.結婚證或戶口本(如需提取配偶公積金),原件和復印件各壹份。
5.經單位初審核實後填寫提取單。(在表格上提取公司公章,符合要求就把公積金退回公司賬戶。)特殊情況下,在保證資金安全的情況下,由單位財務部門在提取審批表的欄目中提出要求,財務經辦人員按規定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即可將職工住房公積金轉入職工住房公積金受托銀行同事的活期儲蓄存折賬戶。
二、提款金額應符合以下要求。
當期支取不得超過上年實際償還的貸款本息(不含罰息),累計支取不得超過貸款本息總額,支取金額為壹佰元整。
第三,辦理流程。
1.職工持提取憑證向單位提出申請→單位初審後填寫並蓋章《合肥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
2、應向中心提供材料進行審核→中心審核通過後,在《合肥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上簽字蓋章;
3、經中心批準的《提取申請表》到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銀行辦理提取手續。
第四,小貼士。
1.委托他人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的,須提供經公證機關公證的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身份證;單位集中統壹的,出具經辦人的身份證;房屋產權* * *如有人提取住房公積金,須提供房屋產權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 *;
2.如果員工個人信息有誤,只有更正後才能處理;
3.相應表格也可在合肥公積金網站下載使用;
4、提取住房公積金應優先用於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在住房公積金貸款還清之前,不再受理提取其他住房類型;
5、需要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個人賬戶公積金支取必須在公積金貸款發放後,按住房貸款償還額進行提取;
6.因符合其他規定條件需要在申請公積金貸款前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應當保持不低於最近12個月的公積金繳存額之和;
7.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職工辦理銷戶時,需提供終止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的,由所在單位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憑提取憑證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批準支取的,受委托銀行應當辦理支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