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基金投資 - 因為出差兩個月沒上班,單位以此為由不給我繳納社會保險。這合理嗎?求相關法律法規?

因為出差兩個月沒上班,單位以此為由不給我繳納社會保險。這合理嗎?求相關法律法規?

妳好,我剛看到妳的消息。對不起,我剛才很忙。

根據妳所說的,我認為是那裏大多數工人的勞動問題。我先簡單回答壹下,不清楚可以提問。

首先,明確工廠的行為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勞動者可以采取投訴、仲裁的方式解決。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任何加班都是加班。加班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加班工資,加班工資標準根據《勞動法》規定如下: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壹)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勞動者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工作情況計算加班時間,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具體金額不得低於相應的加班比例。單位加班成本低於法律規定的,應當依法支付加班費。

此外,公司強制加班違反了《勞動法》第四十壹條的規定:用人單位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壹般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壹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證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所以比如妳壹個月要工作150小時左右,這是嚴重超出法律規定的,而且單位不允許對勞動者不加班進行罰款。妳可以要求工廠退還罰款。

工作時間的互換在法律上是允許的,但是有條件的: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單位要安排補休,就像妳說的,周四周五休息,周六周日上班是可以的。該單位可以很容易地證明這壹點。

所以妳可以以加班時間太長,加班工資太低為由進行投訴或仲裁。

現在很多公司的工資條都很簡單,只會寫幾個簡單的工資數字,連公章都不會蓋。法律沒有強制要求工資條必須標準化。但是,這張工資條可以作為仲裁的證據。證明如果配上相關的薪資證明也是很強的。證明工資的證據簡單給妳推薦幾項:工資條、與單位領導談工資的錄音錄像、銀行卡、勞動合同等。

至於妳說的辭職,是法律強制的。試用期內,員工可以提前三天辭職,正式員工可以提前30天解除勞動合同。而且員工辭職後,用人單位必須結清員工的工資、經濟補償、加班等費用,不得拖欠。簡單來說,員工可以在30天前申請離職,記得保留離職證據。30天後,無論用人單位同意與否,員工都可以離職,無需向單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如妳所說,在妳的公司,妳不怕公司不批準員工辭職。員工只需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辭職,30天後就可以直接離職。至於扣工資,應該全額支付,也可以爭取經濟補償。另外,我沒有看到妳關於社會保險的問題。如果單位沒有給妳繳納社會保險,妳可以要求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費。工人工資不允許任意克扣!

妳已經工作了4個月。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月工資的兩倍。支付加班費,支付壹個月的經濟補償金(即兩次半個月的經濟補償金)補繳保險等。

東莞勞動局網址:

1,熱線服務:12333

2.東莞市社保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網站:

東莞市勞動監察科(掛市勞動監察大隊牌子)(電話:22203612)

依法行使勞動行政監督檢查權,對勞動法律法規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依法監督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和女職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的執行情況;組織調查處理勞動違法案件,處置勞動關系中的群體性突發事件;負責企業勞動年審;負責勞動普法工作。

鏈接:

以上是勞動局給妳提供的聯系方式。可以直接撥打監管部門電話投訴,也可以撥打熱線電話咨詢。

社保局給妳提供的網站可以進去查妳的社保繳納情況。如果公司沒有為員工繳納保險,妳可以投訴,要求公司補繳保險,也可以咨詢是否有相關保險問題。

住房公積金也必須給職工補!

如果不明白,可以再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