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職工醫保住院報銷比例:退休人員異地安置和異地長期住院基本醫療費用的5%,按我市三級醫院報銷比例報銷;異地人員轉診住院的基本醫療費用,個人自付10%後,按我市三級醫院報銷比例報銷;異地常駐或因公住院的職工,按我市同級醫院待遇標準執行;其他情況,異地住院基本醫療費用,個人先自付20%,再按我市三級醫院報銷比例報銷;
2.具體規定甲類基本醫療費用:三級醫院統籌基金報銷85%,二級醫院統籌基金報銷90%,壹級醫院統籌基金報銷95%。乙類基本醫療費用包括從醫用材料統籌基金中報銷75%。單次住院醫用材料費用統籌基金最高報銷限額為6萬元,超出部分基本醫保基金不予報銷;
3.城鄉居民醫保住院報銷比例:異地轉診人員住院基本醫療費用,個人自付10%後,按我市三級醫院報銷比例報銷;其他情況,異地住院基本醫療費用,個人先自付20%,再按我市三級醫院報銷比例報銷;
4.具體規定甲類基本醫療費用:三級醫院統籌基金報銷65%,二級醫院統籌基金報銷80%,基層醫院統籌基金報銷90%。乙類基本醫療費用包含醫用材料:參保人先墊付10%再按甲類基本醫療費用報銷比例報銷。單次住院醫療材料費用統籌基金最高報銷限額為4萬元,超出部分基本醫保基金不予報銷。
異地醫保報銷流程:
1,異地就醫需要先經過相關部門審批。異地安置審批地點為參保單位或街道社保所在地的區縣醫保中心。申請相關審批表後,填寫相關內容。拿相關單據去異地醫院醫保科蓋章。然後將相關的批準表格返回到提出申請的機構進行批準;
2.異地審批時限壹般為壹年,即從辦理之日起至第二年之日止。壹年內不能改。如果審批期限已過,仍在異地的當事人需要到相關部門重新審批。對於異地的當事人來說,選擇異地醫院是必不可少的。不同地區患者可以選擇多少家醫院的規定是不壹樣的。壹般可以選擇兩三個;
3.異地就醫的人,遇到異地報銷是必不可少的。相關人員就醫需要到門診、醫院開具收據、清單、處方、明細、醫保手冊、病例診斷證明。越詳細越好。同時,別忘了開具就醫所在醫院的掛號證明,以便用人單位、社保所和區縣醫保中心進行統計匯總和審核結算;
4.對於當事人在異地定點醫院發生的醫療費用,將相關報銷單據郵寄回原城市報銷,也可請家屬在原城市幫忙報銷。報銷標準等問題仍會按照市裏的規定,相關資金可以由家屬領取,也可以設立相關賬戶。
綜上所述,參保人辦理異地就醫確認手續後,才能在異地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其個人醫療賬戶的金額可通過醫保卡的任意營業網點提取,用於支持門診壹般疾病的費用和藥店購藥、配藥的費用。參保人患病住院包括門診特定項目治療可在當地定點醫療機構進行,醫療費用由個人先行墊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醫療機構和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