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註冊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宅基地使用權證明或者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
(四)申請登記的房屋符合城鄉規劃;
(五)房屋測繪報告或村民住房平面圖;
(六)其他必要的材料。
此外,申請村民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的,還應當提交申請人屬於房屋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證明。
所以想要辦理農村房產證,需要先準備好以上材料。對於材料不是很清楚,可以去當地房管部門簡單咨詢壹下。
二、農村房屋產權證辦理流程如下:
(1)申請人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2)受理,農村房產證提交後需要提交的材料,工作人員會受理。
(3)公告;
(4)復習;
(五)費用;
(六)記入登記簿;
(七)頒發證書。
辦理農房宅基地房產證的流程很簡單。壹般按照工作人員的指示處理即可。這裏需要提醒的是,壹定要辦理農村房屋宅基地證,因為這個房產證不僅是妳房屋所有人的證明,而且在拆遷的時候也不會影響補償。沒有,妳可以咨詢房管部門的工作人員。
擴展數據:
農村居民如何辦理宅基地和建房手續?
(壹)農村居民申請宅基地的條件
農村居民申請宅基地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壹是農村居民必須年滿18周歲,符合人戶分離條件;
二是農村居民建房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和城鎮建設規劃;
三是農村居民住房定額標準。宅基地面積標準為:使用耕地的,最高不超過120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的,最高不超過140平方米,山區有條件使用荒地、荒灘的,最高不超過160平方米。
第四,農村居民必須“壹戶壹宅”;五是農村村民出租或出售原有宅基地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六是禁止非農民及其他人員在本村購買宅基地。
(二)農民建房應遵循的原則。
農村居民應當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宅基地建房。能利用劣質地的不得占用良田,能占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使用國有土地的必須辦理出讓手續。
農民申請建房用地的新審批程序。
1、農村村民建住宅,先向集體經濟組織或城管部門提出申請;
2、村集體經濟組織申請建房戶在醒目位置張榜公示(15以上工作日);
3、國土資源管理辦公室和鎮社會事務辦公室到實地考察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擬用地是否符合規劃等。;
4.公告期滿無異議後,符合“壹戶壹基地”條件的土地使用者按規定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批,再報縣人民政府審批(占用農用地的,按規定報市政府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5.宅基地審批後,國土所和鎮社會事務辦到實地進行宅基地審批,發放選址意見書、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壹書兩證”)。
6、村民建房完成後,國土資源要實地檢查是否按批準的面積和要求使用土地,對符合要求的建房戶發放集體土地使用證。
7、村民憑土地使用證和規劃許可證申請房屋所有權證。
百度百科-自建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