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業保險的重大疾病保險是保障身故的,也就是說如果壹個人的疾病符合重大疾病保險中的壹項,這個人就是“死路壹條”。如果想買這種重大疾病保險,不如買壽險意外險(終身價值險,也是保障妳的生命),因為效果壹樣,但是交的保費少很多。比如壹個30歲的PICC,30萬的重大疾病保險保額壹年要交9000多元(退保可以拿壹點錢),30萬的人身意外險保額壹年1000多元。對家庭負責的話,可以投保人身意外險,和保險公司的糾紛最少。以重大疾病保險為例,保險公司從貨幣貶值和退保時扣除的金額中賺取了相當可觀的壹筆錢。所以,妳交的錢越多,保險公司賺的越多。20年壹年交9000多和壹年1000多是什麽概念區別?用20多萬的錢買壹個30萬的保額有意思嗎?所以,在購買重疾保險時,妳最好咨詢壹下醫生,看看妳的預期與保險公司的承諾有多遠。與其說是重大疾病保險,不如說是“壹百八十壹杯禦宴酒。”還不如說“其實就是那個二鍋頭摻的開水。”趙本山>這是騙人。
2,保險公司每天開會(晨會)講壹些忽悠人的方法,就是這個幾十年分紅多少錢,那個幾十年分紅多少錢,那個現金值多少錢,唉,看著壹大堆數字就眼紅,簡直把保險說得天花亂墜,用利益誘導客戶上當受騙!其實理解保險很簡單,就是出險的時候看妳的“保障”,沒出險的時候看妳保單的“現金價值”,不管是多少年,因為壽險就是壽險,退保到身故,就當退保了(現金價值給妳),所以理解這兩個數字就不會被賣保險的忽悠給騙了!
3、保險,只講現金價值,不講本金和分紅,而且那個現金價值保險合同上面有個現金價值表,多少年多少錢,妳看了就明白了。那筆錢遠小於本金,無論是取錢、退保還是所謂的轉換養老金,都要看現金價值表。保險推銷員沒有向妳解釋保險單的現金價值。之後客戶就不買了,就騙妳交了保費,拿了錢。從保險裏取錢好幾年都是虧的。其實就算妳拿了好幾年的本金,妳本金的貨幣貶值也是虧了不少。以後記得!所謂“保險”是用來抵禦風險的,不是用來理財的,有了保險更難賺錢。如果想理財賺錢或者抵禦貨幣貶值,可以做基金和國債。所以分紅險就是以保險的名義去騙客戶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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