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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人制度的5種模式是什麽?

合夥人制度的5種模式如下:

壹、虛擬股份模式

虛擬股份實質上是壹種享有企業分紅權的憑證,擁有分紅權,沒有所有權、表決權。虛擬股份有點像《喬家大院》中的喬致庸分給夥計們的身股,看過這部電視劇的人應該對身股有深刻的印象。

二、門店合夥人模式

門店合夥人模式適合零售業。受互聯網的沖擊,很多實體零售企業舉步維艱,其中,零售業用工難是較為突出的壹個問題,店長、采購、生鮮、物流管理人員及營銷企劃人員等人才缺口最大,缺崗率高達20-30%。人才的短缺,直接影響到零售業的經營,零售業的效益呈下滑趨勢。

三、平臺合夥人

平臺合夥人模式有北大縱橫模式與海爾平臺創客模式兩種。

1、北大縱橫模式

作為中國知識服務業壹面旗幟,北大縱橫從2000年開始走合夥制道路,到2012年實行全員合夥人。

2、海爾平臺創客模式

海爾平臺創客模式也即“自主經營體”:是在用戶需求推動下,由來自不同職能部門的內部市場鏈各環節的人員(包括市場、企劃、研發、生產、供應鏈、人力、財務等環節)組成的,***同對用戶的需求進行反應,並獨立核算投入產出的自主經營團隊。

四、項目跟投模式

“跟投”對應著“主投”,來源於風控領域,多指風投基金作為主要投資方註資之後,其他壹些基金跟進少量(壹般為1-3%,也有10%以上的)的投資,主投基金實施對被投企業的輔導,跟投基金不參與管理。

五、實股合夥人模式

實股合夥人模式是指合夥人為在工商登記註冊的股東,具有法律效率,擁有所有權、表決權和分紅權。

合夥企業的優點

合夥企業在資本擴張方面較個人獨資企業更有優勢。個人獨資企業僅有壹個投資人,盡管存在整個家庭財產成為個人獨資企業資本來源的情形,但該類企業資本規模相對較小、抗風險能力較弱。為擴張資本,單個投資人可通過聯合方式,采用合夥企業組織經營,從而解決短期資本積累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