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可以是流動資金需求,固定資產投資的需求,特定的支付需求,償還債務的需求等等(這個世界上想要借錢的人是很多的),找到項目後,了解融資方的三個需求:需要資金的時間,期限,金額。然後根據借款人所在的行業對照當前的監管政策,大致確定能滿足其需求的幾種融資方式。
二、判斷融資人償債能力。
這個很復雜,需要長期的經驗和豐富的知識才能判斷,我盡量把知道的部分跟大家分享壹下。我習慣依據還款來源把償債能力分為兩種,壹種是持續經營獲得的現金流,壹種是資產變現獲得的現金。前者償債能力可以來自於經營單壹資產,也可以來自借款人綜合盈利能力,還可能是某種權益。後者往往來自於抵質押物或者連帶責任擔保人這樣的第二還款來源。
三、完成產品設計。
通過壹些列技術分析、假設、評估和測算對上述事項進行分析後選擇對融資人的償債
能力做出判斷後,就需要確定下面幾件事:
1融資成本。
風險決定收益,這是肯定的,與客戶確定成本,這是很重要的議價過程。
2資金來源。根據融資成本、期限、風險情況考慮使用何種資金投入。作為銀行,這
裏有三種資金:
存款、自有資金。、表外資金。這三種資金的成本不壹樣,可以投向的領域也不壹樣,
用存款就只能發放貸款,自有資金則需要受到《商業銀行法》等法律的約束,表外資金則要受到行業投向、非標產品限額等因素的限制。確定資金後需要充分考慮自身募集能力,找到壹個平衡點(這個後面討論)。
3交易結構。選定資金來源後開始確定交易結構,首先將足夠的現金流打包並準備好
第二還款來源。然後尋找合適的通道發起募集。確定各方費用,這裏有壹點很重要,經手的機構越多,需要支付的費用就越多。選定交易結構後,產品基本上算設計完了,通過法律審查後可以開始募集資金或者將已經募集到的資金投入了。現實中投資人會有各種各樣的需求,所以產品設計完之後,可能還會做壹些修改。上面只是理想中的情況。
金融產品([1] Financial Products)指資金融通過程的各種載體,它包括貨幣、黃金、外匯、有價證券等。就是說,這些金融產品就是金融市場的買賣對象,供求雙方通過市場競爭原則形成金融產品價格,如利率或收益率,最終完成交易,達到融通資金的目的。如股票、期貨、期權、保單等就是金融資產(Financial Assets),也叫金融工具(Financial Instruments),也叫有價證券(Securities)。
金融至少看似行影無蹤,變化無常,錯綜復雜,繽紛淩亂,因此,金融產品的劃分也是多種多樣:
首先,金融發展是壹環扣壹環,循序漸進的,因此金融產品可分為基礎證券如股票、債券等,和衍生(高級)證券如期貨、期權等兩大類;其次,根據所有權屬性,金融產品又可分為產權產品如股票、期權、認股證等,和債權產品如國庫券、銀行信貸產品等兩大類。前者是產權關系,後者是債權關系。再者,根據預期收益判斷,金融產品又可分為非固定收益產品如股票、期權、基金等,和固定(也叫結構型)產品如各種債券和信貸產品。最後,根據時間長短,風險程度和交易場所等,金融產品又可分為短期產品、長期產品、低風險產品、高風險產品、貨幣(市場)產品和資本(市場)產品等很多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