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證券有限公司作為黑龍江省轄區內唯壹壹家國有控股券商。公司成立於2003年12月,最初是由原哈爾濱國際信托投資公司證券部、哈爾濱證券交易中心與哈爾濱財政證券公司營業部合並組建的,成立時註冊資本為1.09億元。股東11家,主要股東均為國有資產背景的大型企業集團,前三家股東哈爾濱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及黑龍江省大正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出資比例合計95.93%。
公司建立了涵蓋證券經紀、證券投資咨詢、證券自營、證券承銷與保薦、證券資產管理、證券投資基金代銷、為期貨公司提供中間介紹等業務在內的綜合業務體系;設有營業網點42家,遍布北京、上海、深圳、廈門、濟南、大連、沈陽及黑龍江省內各主要城市,形成了?覆蓋龍江、輻射沿海、布局全國?的網絡格局;出資控股江海匯鑫期貨有限公司,確立了證券-期貨協同發展的經紀業務架構。
9月16日,證監會官網披露《關於對江海證券有限公司采取限制業務措施的決定》(簡稱《決定》)。根據《決定》,因江海證券違反相關規定,監管部門對其采取了暫停債券自營業務6個月、暫停資產管理產品備案6個月、暫停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業務6個月的行政監管措施。
證監會表示,經查,發現江海證券在開展債券投資交易過程中,存在交易員資格管理及交易行為管控不足、標的證券和對手方管理不到位、合規管理和風險控制有效性不足等問題;開展證券資產管理業務存在違規新增通道業務、內部管理混亂、風險管理不到位等問題;開展股票質押業務存在業務決策流於形式、盡職調查不充分、內部控制不健全等問題。證監會稱,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公司內部控制指引》第五十條、《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第十、二十三條、《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辦法》第六十、七十壹、八十二條等規定,反映出江海證券內部控制不完善、經營管理混亂,違反了《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