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種正常情況和壹種特殊情況:壹是轉業時,選擇分配和分配到企業工作的軍隊轉業幹部;二是符合政府工作安排,分配到企業工作的退役士兵;三是軍隊轉業幹部;四是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特殊情況下,現役軍人在現役期間死亡的,由所在單位財務部門計算本通知實施後現役軍人職業年金補貼及現役期間應計利息,發給其法定繼承人。
軍人職業年金制度自2014年10月1日建立以來,作為軍人退休養老保險制度的重要補充,是對軍人職業的經濟補償和社會地位認可,體現了國家和社會對軍人獻身國防的價值肯定和社會貢獻認可。軍隊職業年金制度與地方同步,規定退出現役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軍人,無論到機關事業單位、企業還是回城鄉,都與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同等享受職業年金,由軍隊單位財政部門給予壹次性職業年金補貼,所需經費由中央財政承擔。
退役士兵職業年金的提取
(壹)公務員工齡的計算:
1.公務員的工齡是從其被任命為公務員之月起至退休或死亡之月止的年限(不足1年的,每個月按1/12計算)。
2、退休公務員、軍人、民辦學校工作人員(不適用公務員年金法、軍人年金法、民辦學校教師年金法的除外。重新聘任制公務員時,根據本人意願,按以前年金法計算的工齡或服務時間可與1項中的工齡合並計算。
3.被任命為公務員前符合兵役法的現役軍人或者非自願任命的下級士官的服役時間,可以計入1項中的工齡。
4.發放退休津貼時,除因下列情況離職期間外,工齡扣除1/2。
(1)工傷和職業病;
(2)按照兵役法規定的服役時間;(三)被國家機關、外國機構臨時聘用的;
(4)結合其他法律規定的強制工作時間計算的工齡。
三、退役時如何轉移接續?
(1)調到地方,拿不出來,退休後拿錢。軍人退役到事業單位工作,由所在單位財務部門開具軍人職業年金繳費證明壹式三份,壹份由單位存檔,壹份由本人在安置單位辦理職業年金接續手續,壹份由安置地社保經辦機構留存。
同時,補貼資金將通過銀行轉入安置地社保經辦機構的職業年金銀行賬戶。退役士兵到安置單位報到後,將繳費憑證交給接收安置單位,由接收安置單位負責辦理軍人職業年金轉移接續手續。
(2)直接發給個人,打入本人銀行卡,補貼資金由個人支配。軍人退役到企業工作或回城鄉工作時,由所在單位財務部門開具軍人職業年金繳費證明壹式三份,壹份單位存檔,兩份本人存檔,補貼資金給予本人。
安置後,用人單位建立企業年金的,本人將其中壹份繳費憑證交給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辦理相關轉移接續手續;在未建立企業年金的單位工作或回城鄉的,補貼資金由個人使用。
職業年金的本質是軍人現行工資的壹部分轉入退休,對軍隊吸引和留住人才起到積極作用。
退出現役後參加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或者企業年金的軍人,按照國家規定辦理原職業年金或者企業年金個人賬戶轉移接續手續。
法律依據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後勤部關於軍人職業年金轉移接續有關問題的通知
壹是國家對退出現役的軍人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給予職業年金補貼。單位和個人在兵役期間應當繳納的職業年金費用由中央財政承擔,所需經費由總後勤部在年度軍費預算中安排。
二、各級軍隊後勤(聯勤保障)機關財務部門(以下簡稱財務部門)負責軍隊職業年金補貼的計算、審核和劃轉。
各級人民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領取軍人職業年金補貼。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應當根據職責做好軍人職業年金的轉移接續工作。
三、軍人職業年金補貼由退出現役軍人所在單位的財政部門發放。軍人職業年金補貼計算方法如下:軍官、文職幹部、士官按照本通知實施後現役期間各年月繳費工資的12%之和計算;義務兵和供應生按本人退出現役當年下士月繳費工資起點標準12S乘以本通知實施後的現役月數計算。其中,單位繳納8%,個人繳納4%。
軍隊根據國家有關政策,適時調整軍人職業年金單位和個人繳費比例。
四、按月發放的軍人職業年金補貼,軍官、文職幹部和士官為本人月工資乘以養老保險繳費工資調整系數;義務兵和供應制學生為本人退出現役當年下士月工資的起點標準乘以養老保險工資調整系數。養老保險工資調整系數確定為1.136。
計算軍人職業年金補貼的月工資項目包括:基本工資、軍人職業津貼、工作津貼、生活津貼、艱苦邊遠地區津貼、駐藏部隊特殊津貼、高寒海島津貼、地區附加津貼和獎勵工資。
五、軍人職業年金補貼資金按照國家規定的利率計息,軍人退出現役時,明確記錄。
6.對擬分配到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軍隊轉業幹部和退役士兵,由士兵所在單位財務部門按照軍隊退役順序、軍隊轉業幹部安置部門或安置地退役士兵安置主管部門的登記通知出具軍隊職業年金繳費證明(見附件1), 以及指揮機關軍務部門或軍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幹部部門的審核確認意見。 將軍職業年金補貼資金通過銀行匯入退役士兵安置地主管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縣級以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職業年金銀行賬戶,並將《軍人職業年金繳費憑證》和銀行承兌匯票回執壹並提交本人。同時,由軍人所在單位財務部門將《軍人職業年金繳費證明》發送給退役軍人安置地負責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縣級以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退出現役並到接收安置單位報到後,將現役軍人職業年金繳費憑證和銀行承兌匯票回執交給接收安置單位,由接收安置單位負責辦理現役軍人職業年金轉移接續手續。
縣級以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報告經辦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地址和職業年金銀行賬戶信息,並及時報告信息變動情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險管理中心與總後勤部軍人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建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信息交換機制;總後勤部軍人保險基金管理中心負責將相關信息下發到軍隊各級財政部門。
七、計劃分配軍隊轉業幹部和軍隊轉業幹部到企業工作,以及由人民政府安排到企業工作和自主擇業的退役士兵。軍人所在單位財務部門根據軍人退役令和安置地軍隊轉業幹部安置部門的登記通知,向本人出具軍人職業年金_壹般職業年金補貼資金的繳納憑證。
現役軍人退出現役後用人單位建立企業年金的,由本人將現役軍人職業年金繳費憑證和現役軍人職業年金補貼資金移交給用人單位,由其辦理相關轉移接續手續。
八、入伍前已參加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或企業年金的軍人,其個人賬戶資金不轉移到部隊,由原年金管理機構繼續管理運營。退出現役後參加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或者企業年金的軍人,按照國家規定辦理原職業年金或者企業年金個人賬戶轉移接續手續。
九、軍官和文職幹部退出現役自主擇業,由安置地政府按月發給退休費,軍人退出現役時不發給職業年金補貼。
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被黨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或者有財政撥款的事業單位選調為正式工作人員的,從下月起停發退休待遇,按照國家規定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本通知實施後,在部隊服現役期間的職業年金補貼,由軍隊轉業幹部安置部門依據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繳費工資基數表,通過退休基金分配渠道申請發放(見侯財[2065 438+05]1726號《關於退役軍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有關問題的通知》)。所需資金由中央財政解決。
十、退出現役的軍人采取退休安置,實行養老保障制度,不給予軍人職業養老補貼。
壹至四級殘疾軍人退出現役采取國家供養方式的,其生活保障按照國家規定執行,軍人退出現役時不給予職業年金補貼。
士兵退出現役采取退役供養安置,入伍前已參加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或企業年金。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經本人申請,由原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士兵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為單位發放《軍人退役(供養)證》。
(見附件2),並按有關規定支付年金待遇。
十壹、軍人在服現役期間死亡的,由所在單位財務部門將本通知實施期間應計算的現役軍人職業年金補貼及利息壹次性計算,發給其合法繼承人。
十二、退出現役的士兵符合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並依法辦理退休手續的,按照國家規定參加職業年金或者企業年金可以享受相應待遇。
十三、士兵所在單位財務部門出具轉隸證明時,士兵現役期間的行政區劃代碼統壹填寫為“91000”,轉隸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據此認定人員。
十四、中國人民武裝警察職業年金轉移接續有關問題執行本通知。
十五、本通知自2014年10月10日起施行。
十六。本通知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和總後勤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