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致殘的職工被鑒定為七至十級傷殘的,將依法享受以下待遇,壹般包括:
1,工傷醫療費。
2、住院夥食補助。
3.外出就醫的交通和住宿費用。
4.康復費用。
5、輔助設備安裝和配置費用。按照當地的《工傷保險辦法》,壹般是據實報銷或者按標準賠付。
十級傷殘鑒定:
1,符合中度毀容標準之壹;
2、面部疤痕、植皮、色素沈著或異物脫落>;2 cm2(註:2為正方形);
3、全身疤痕面積
4.外傷後受傷節段腰痛的脊柱骨關節炎,50歲以下者;
5.沒有做過手術的椎間盤突出的孩子;
6、壹指除拇指外,任何手指遠端指間關節斷開或喪失功能;
7.指尖植皮後(增生性瘢痕1 cm2(註:2為正方形))。
擴展數據
工傷索賠的賠償項目如下:
1,壹般傷害賠償(未達到傷殘)
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夥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住宿費。
2.殘疾補償
醫療費、工傷人員住院期間夥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工資、交通住宿費、輔助器具費用、壹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壹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壹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3.死亡賠償
喪葬補助金、壹次性傷亡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
4.員工下落不明。
員工外出或搶險救災時下落不明的賠償項目,應根據不同情況確定。職工未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獲得的補償項目包括:供養親屬撫恤金、50%的壹次性死亡補助金(遇有困難);
職工被宣告死亡,直系親屬可以獲得的賠償項目:喪葬費、供養親屬撫恤金、工亡壹次性補助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工傷保險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