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代繳社保目前對於單位和個人都還沒有什麽處罰的措施,但是由於存在壹定的法律風險,需要多增加壹定的社保費用和代理費用,在靈活就業人員可以自己辦理社保繳納和繼續繳費的情形下,還是自己繳費比較好。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金或者其他社會保障待遇,屬於詐騙公私財物的行為。掛靠社保個人將面臨以下幾種風險:
1、騙保情節嚴重的要入刑;
2、支付的錢多,繳納的社保少;
3、掛靠單位跑路;
4、可能會被納入失信人員名單。
社保掛靠是指想要購買社保的個人,由於某些原因,沒有公司為其繳納社保,所以就將社保掛靠在專門辦理社保代繳的代理機構,由代理機構為其購買社保。按照我國勞動法、社會保險法有關規定,用工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後應當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而以社保掛靠的形式來繳納社保的,個人與代理機構實際是不存在勞動關系的。
壹、社保掛靠主要的適用對象有:
(1)個體工商戶;
(2)自由職業者;
(3)工作變動期間,沒有企業繳納社保的個人;
二、社保內容
社會保險主要包括五種: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部分省市還會設立大病統籌保險。
通過社保掛靠的形式來繳納社保,通常也包含了住房公積金的代繳服務。
三、社保種類
根據最新的,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中的說明,社會保險包括五大險種:
1.養老保險
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是國家為了保障公民年老時的基本生活需求而建立的壹項社會保險制度。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模式,由用人單位和個人***同繳納。
2.醫療保險
基本醫療保險是為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而建立的壹項社會保險制度。通過用人單位與個人繳納,建立醫療保險基金,參保人員患病就診發生醫療費用後,由醫療保險機構對其給予壹定的經濟補償。
3.工傷保險
工傷保險是針對工傷而設定的壹項社會保險。工傷保險通過社會統籌,建立工傷保險基金,對歸屬其保險範圍內的勞動者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所發生的或在規定的某些情況下,遭受意外傷害,職業病導致勞動者暫時或永久性喪失勞動能力時,以及因上述兩種情況而死亡時,勞動者或其遺屬能夠從國家、社會得到必要物資補償,以保證勞動者或其遺屬的基本生活,以及為受工傷者提供必要的醫療救助和康復服務。
4、失業保險
失業保險是由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施的,由用人單位、職工個人繳費及國家財政補貼等渠道籌集資金建立失業保險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並通過轉業訓練、職業介紹等手段為其就業創造條件的制度。
5、生育保險
生育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確定的,在勞動婦女因生育子女而暫時中斷勞動時,由國家和社會對生育的職工婦女給予必要的物質幫助和生活保障的壹項社會保險制度。國家通過建立生育保險制度為生育婦女提供生育津貼、醫療服務和產假待遇,保障其身體健康,並為嬰兒的哺育和成長創造良好條件,因此生育保險對社會勞動力的生產與再生產具有十分重要的保護作用。
四、社保掛靠的好處
簡答來說,社保掛靠對企業的幫助是:提高效率,規避風險,節省成本,促進發展。
具體而言:
1、幫助人力資源部門從繁重的重復性事務中解脫,專註於核心的戰略性工作,從而提升人力資源管理的高度和核心競爭力;
2、提供接觸新管理技術的機會,提高響應的速度與效率;
3、規範操作,有效遏制隨意性的薪資、員工管理,對管理工作的規範性、公正性起到促進作用;
4、降低成本,舒緩資金壓力,克服企業很多的規模經濟弱點,在國內由於勞工權利意識的提高、就業安全體系和勞動法令的普及,人事直接間接費用及外圍成本不斷地增加,人力資源管理業務外包可以降低企業風險,擺脫雜務幹擾,最終引導企業專心經營核心資源,發展核心競爭優勢;
5、避免大量投資於人才所帶來的不確定風險;
6、簡化流程,節省時間,提高員工滿意度;
7、不會因社保專員的專業性不強操作不當引發糾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七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及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等社會保險服務機構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基金支出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屬於社會保險服務機構的,解除服務協議;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有執業資格的,依法吊銷其執業資格。
第八十八條
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