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的封閉期可以理解為封存,投資者不可以進行任何操作,由於有公私募之分,封閉時間也有所不同,那私募基金封閉期壹般多長時間呢?
封閉期,簡而言之就是該期間內基金不接受投資人申購或贖回申請。封閉期內不能申購、轉換或贖回,在發行期間,即在結束發售前購買叫認購。封閉期過了,重新開放,就稱為申購了。
新發基金要有最多3個月的封閉期,壹方面是為了方便基金的後臺(登記註冊中心)為日常申購、贖回做好最充分的準備;另壹方面基金管理人則利用這段時間,開始用募集來的資金購買股票、債券,進行投資建倉。
買基金在發行期內買,費率略低些;過了封閉期再申購,費率略高些。似乎不存在哪個更劃算。比如,妳欲買某個新基金,對它的未來的業績業績壹點不清楚,也沒可參考的資料,認購可能盲目些,而申購可能選擇余地大,妳可在3個月後決定是否再買它。而發行期買的基金,就只能選擇贖回或轉換成其他基金了。
私募基金封閉期
和公募基金不同,陽光私募基金壹般會設定壹個封閉期,封閉期過後每月會設定壹個產品開放日。封閉期不是通常意義上的公募基金首次發行、正式成立後的封閉期,而是指投資者自己購買基金後,有壹個最短的持有期限制,這和基金已經成立的時間長度沒有關系。
封閉期的長短,壹般有3個月、6個月和1年。在封閉期內,無論私募基金的業績是大幅上漲、還是有所下跌,投資者都不能賣出,但可以繼續買入。
除了“封閉期”的約定,有些陽光私募基金還會設壹個準封閉期,它是在過了封閉期之後的又壹段期間。過了封閉期,投資者是可以每月賣出壹次產品了。但如果還有壹個準封閉期,投資者在此期間賣出產品,還會涉及贖回費用,壹般費率是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