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領取失業救濟金的條件和標準是什麽?邊肖收集了相關資料供妳參考!在北京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條件是什麽?壹是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已按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工作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失業人員;有工作要求,願意接受職業培訓和就業介紹。北京失業保險金怎麽領取?如需領取失業保險金,應在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後60日內,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壹寸照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到當地街道社保所,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手續。北京市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 (壹)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012元;(2)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039元;(3)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不滿1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066元;(4)累計繳費時間滿15不滿2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093元;(5)累計繳費時間滿2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121元;(6)從第13個月起,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012元。合同農民壹次性生活補助由728元調整為848元。根據《北京市失業保險條例》等文件規定,累計繳費時間超過5年的,按照每滿1年增發1個月失業保險金的辦法確定增發月數,但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北京市失業保險繳費比例:失業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為1%,個人為0.2%。(農民工個人不繳費)每年4月核定繳費基數,五年後按上月平均工資轉入60%(下限為社平工資的40%;上限為社會工資的300%)。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四條職工應當參加失業保險,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領取失業保險金: (壹)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繳納失業保險金滿壹年的;(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三)已登記失業並有求職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