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符合條件的高校應屆畢業生給予連續兩年生活補貼。
2、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本科每年1萬元、碩士2萬元、博士3萬元;“雙壹流大學”或世界前100名高校應屆畢業生,本科每年2萬元、碩士3萬元、博士4萬元。
壹、蘇州工業園區申請人才補貼需要提交的材料:
1、身份證;
2、與園區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上需明確工作的起止時間、崗位職務和年薪金額等,申請人崗位是否符合《蘇州工業園區重點產業緊缺人才需求目錄》以勞動合同上的崗位職務描述為準);
3、員工社保繳費明細;
4、單位參保繳費證明;
5、畢業證書及學歷認證報告((國內學歷需提供學信網《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國(境)外學歷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地區、國外或中外合作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
6、崗位說明書(申報時請參考模板)。
二、蘇州工業園區高校應屆畢業生申請人才補貼應滿足以下條件:
1、本人專業與所在崗位匹配,且專業和所在崗位職責符合當年度《蘇州工業園區重點產業緊缺人才需求目錄》(見附件1);
2、應屆畢業生指應屆畢業生指在應該畢業的年份即將畢業或者已經畢業並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首次在園區就業的高校畢業生;
3、提交申請時,應與申報單位簽約勞動合同並連續繳納社保滿3個月(不含補繳);
4、申領補貼時應在申報單位全職在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就業促進法》 第十五條 國家實行有利於促進就業的財政政策,加大資金投入,改善就業環境,擴大就業。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就業狀況和就業工作目標,在財政預算中安排就業專項資金用於促進就業工作。
就業專項資金用於職業介紹、職業培訓、公益性崗位、職業技能鑒定、特定就業政策和社會保險等的補貼,小額貸款擔保基金和微利項目的小額擔保貸款貼息,以及扶持公***就業服務等。就業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和勞動行政部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