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請認真閱讀項目遴選通知。
二、網上報名
已獲得各機關、企(事)業單位推薦資格的人員,請於2014年9月8日至9月15日登陸國家留學網網上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並打印《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出國留學申請表(學生類)》,按要求由所在單位留學主管部門在《出國留學申請單位推薦意見表》上填寫推薦意見並簽字蓋章。
網上報名時,申請留學身份為“碩士研究生”,申請項目名稱“國外合作項目”,派出渠道“日本政府(文部科學省)青年領導者獎學金”,受理機構“直接上報基金委”。
註意事項如下:①基本信息壹欄:電子信箱、移動電話請務必認真填寫;②申請留學情況:具體研究方向“行政/地方行政/法律/經管”中四選壹填寫,計劃留學單位對應遴選文件填寫,計劃出國日期“2015-10-1”,申請留學/資助期限12個月;③外語水平:托福/雅思等英語成績,請務必詳細填寫分項分數;④國內導師情況可暫寫“待定”,國外導師情況可暫寫“NULL”。
二、申請材料
(壹)中文申請材料(壹式壹份)
1、所在單位正式推薦公函(應有文頭、文號、公章);
2、《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出國留學申請表(學生類)》;
※以上兩份材料在網上申報後自動生成,請按要求填寫、蓋章。
(二)外方要求提交的材料(壹式五份:原件壹份,復印件四份)
1.申請表(見附件):※原件、復印件均須貼最近6個月內 6X4cm、上半身正面免冠同版照片;
2.最終畢業院校全學年成績單:擁有碩士學位的申請人還需提交本科期間成績單;
3.英文推薦信:※不用另裝信封,由所在單位領導或原畢業院校老師出具。
4.健康診斷書(見附件):按要求體檢並請醫院填寫蓋章。體檢結果壹般需壹周後才能拿,請先行體檢同時準備其他材料。
5.最終畢業院校畢業證或學位證復印件;
6.申請理由及赴日研究計劃;
7.護照有效頁復印件,如無護照者可提供身份證復印件;
8.英文成績證明;
9.問答題(見附件);
其他(申請經管課程人員提交GMAT成績,如無可不附)。
註:1)外方要求提交的材料按1-10順序裝訂成冊(***5冊),均需用英文填寫;如提供的材料為中文件需另附英文翻譯件,且所有中/英文件均需加蓋所在單位或畢業院校公章。凡要求簽名處,無論原件、復印件均須本人簽名,不得復印。五份對外聯系材料均交外方,請自留備份。
2)請將以上中文材料及外方要求提交的材料連同單位公函(含文頭、文號、公章)壹並寄(送)至國家留學基金委亞非事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