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建築行業碳排放的背景
1.在國際上,建築業的碳排放量占三分之壹以上。
《2022年全球建築及建築業報告》顯示,2021年建築運營二氧化碳排放量達到歷史最高水平,約10億噸二氧化碳,比2020年增長約5%,比上壹次峰值2019年增長2%。
如果將生產建築材料(如混凝土、鋼材、鋁、玻璃和磚)產生的約36億噸二氧化碳排放量估算在內,2021年建築的碳排放量約占全球排放量的37%。
2010-2021年建築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左)和2021年建築占全球碳排放量的比例(右)(數據來源:2022年全球建築與建築業報告)。
鑒於建築碳排放形勢日益嚴峻,2021年,23個國家/地區修訂更新了國家自主貢獻(NDC),對建築能效和適應性做出進壹步承諾。建築行業實現超低甚至零排放,是二氧化碳排放峰值實現碳中和的重要抓手。
2.從國內來看,近年來中國建築業低碳發展穩步推進。
隨著《近零能耗建築技術標準》、《建築碳排放計算標準》、《綠色建築評價標準》、《超低能耗建築評價標準》、《綠色建築被動設計導則》、《綠色建築技術導則(試行)》和《建築節能與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規範》的發布,推動了建築業綠色低碳發展的快速進程。
然而,我國建築碳排放總量巨大,涉及建築材料生產、施工和建築運營三個重要階段。根據《2022年中國建築能耗與碳排放研究報告》,2020年整個建築過程的碳排放總量為50.8億噸二氧化碳,占全國碳排放量的50.9%。建築行業迫切需要實現二氧化碳排放峰值碳中和。
2020年中國建築總能耗和碳排放(數據來源:2022中國建築能耗和碳排放研究報告)。
二、建築行業脫碳減排的實施路徑
眾所周知,我國關於“雙碳”的國家總體政策是以“1+N”的形式發布的,其中“1”是頂層設計指導,N是各行業、各領域的政策措施。
《關於完整準確全面落實新發展理念做好二氧化碳排放峰值碳中和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是“65438+N”政策體系中的“1”。《意見》第七部分“提高城鄉建設綠色低碳發展質量”指出,要“推進城鄉建設和管理方式低碳轉型,大力發展節能低碳建築,加快優化建築能源結構”。
提出了城鄉建設綠色低碳發展的頂層要求。同時,《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峰值行動計劃》、《城鄉建設領域二氧化碳排放峰值實施方案》等政策也對建築業綠色低碳發展給予了指導。
基於國家和地方政策的解讀,我國建築業脫碳減排的實施路徑主要包括源頭減排、能源轉型、能效提升、模式升級、資源循環利用、負碳技術等六大類。
1.源頭減量:通過政策手段減少和淘汰落後產能。
以碳排放、能源消耗總量、汙染物排放等指標為重要抓手,通過政策手段減少和淘汰落後產能,加強綠色低碳建材認證,推廣裝配式建築應用,從源頭上減少二氧化碳排放。
2.能源轉型:以可再生能源技術推動能源結構轉型。
推進建築太陽能光伏壹體化,加快風能、地熱能、空氣能、氫能應用,逐步減少對煤炭、石油、天然氣等傳統化石燃料的依賴,實現建築能源結構綠色低碳轉型。
3.提高能源效率:通過全面電氣化和技術創新提高能源效率。
推行綜合電氣化能耗模式,通過設備增效和節能、信息化、熱回收技術的創新升級,提高建築行業高清潔能源和能源利用效率的比重。
4.模式升級:以新模式、新技術、新產品實現綠色新業態。
通過改變現有設備和工藝的運行模式,采用創新的工藝流程、新型智能設備、先進的能源技術和綠色金融工具,支持建築業構建可持續發展的綠色低碳產業體系。
5.資源回收:通過回收建築固體廢物減少生產碳排放。
通過對建材生產廢棄物、建築垃圾和生活垃圾等固體廢棄物的分類處理和回收利用,構建建築再生資源回收體系,有效減少初級生產和處置過程中的碳排放。
6.負碳技術:CCUS和生態碳匯作為"底層"措施。
加快低成本二氧化碳捕集與封存技術創新、試點示範、推廣應用,推進城鄉建設和生態碳匯深度融合,增強生態系統碳匯能力,吸收建築業無法減少的碳排放。
三、建築企業脫碳減排的重點工作
在實現二氧化碳排放峰值碳中和目標的過程中,建築企業作為產業鏈的中間環節,扮演著核心支點的角色。許多領先的國際大型建築企業多年前就開始探索基於全產業鏈的低碳方案,通過內部孵化和R&D、外部項目合作、企業並購、設立風險基金等多種模式全方位支持綠色創新。
現階段,雖然開啟二氧化碳排放峰值企業碳中和之路的呼聲日益高漲,但真正踏上征程並取得實質性進展的國內企業仍然寥寥無幾。
從外部環境看,政策的缺失、國際統壹碳定價的缺失、市場對低碳產品的冷漠、低碳技術的不成熟都阻礙了企業的綠色低碳發展。
另壹方面,實施峰值二氧化碳排放的碳中和計劃往往需要高昂的成本,但其回報價值短期內難以兌現或量化。這些都“打擊”了企業推動碳中和的積極性。
結合外部環境挑戰和內部制約因素,建築企業要實現綠色低碳發展,還應重點關註以下五點。
1.明確國家雙碳背景下的角色定位。
壹是建築企業要重點推進施工過程中的碳減排和自持物業運營,實現企業二氧化碳排放峰值;二要大力發展綠色低碳產業,推動產業鏈上遊建材生產的碳減排和下遊用戶使用建築的碳減排,幫助國家實現碳中和。
2.檢查整個產業鏈的碳足跡/碳基線。
為了合理制定企業的“雙碳”行動目標,需要了解企業自身的碳足跡分布和碳排放邊界,以準確可靠的碳排放數據為基線確定壹個年份,然後根據企業的二氧化碳排放峰值時間計劃和總量預測,提出短、中、長期碳減排目標。
3.制定碳減排目標、措施和路徑。
建築企業必須推動碳減排保持壹定的增長速度,合理設定可實現的二氧化碳排放峰值和碳中和目標,積極對標國際領先企業的做法,從綠色設計、綠色建材、綠色能源、綠色施工、綠色運營等方面制定減排措施和總體行動計劃。
4.探索新的行業擴張機會
從“向上延伸”、“向下延伸”、“融合”三個方面探索新產業的拓展:向上延伸主要指新型建材、建築智能裝備;向下延伸主要指未來城市運營、建設循環經濟、智能數字平臺等。集成主要是指包括綠色咨詢與設計、綠色施工與智慧工地、綠色智慧運營在內的未來建築壹站式解決方案。
5.披露二氧化碳排放峰值的碳中和目標和進展。
將企業開發新技術、新業務、新模式的經驗和成果轉化為行業標準,爭做全產業鏈的鏈長,推動行業內企業節能降碳。要以白皮書的形式發布雙碳目標和進度,積極引導產業鏈上的企業相互促進,共同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