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年度月平均工資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0%及以上的,按照月平均工資的300%計算五險壹金的繳費基數;
2.上年度平均工資低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60%以下的,五險壹金的繳費基數按照月平均工資的60%計算;
3.上年度平均工資在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60%至300%之間的,按照實際工資申報五險壹金的繳費基數。
單位和個人繳納五險壹金的比例如下:
1.養老保險繳費比例:單位21%(全部計入統籌基金),個人8%(全部計入個人賬戶)。
2.醫保繳費比例:單位9%,個人2%+3元。
3.失業保險繳費比例:單位2%,個人1%。
4.工傷保險繳費比例:單位每月為妳繳納0.5%,職工不用交錢。工傷保險根據單位劃分的行業範圍確定其工傷率,幅度為0.5%-2%。
5.生育保險繳費比例:單位每月為妳繳納1%,職工壹分錢不用交。
6.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根據企業實際情況,選擇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但原則上最高不得超過職工平均工資的10%。用人單位按工資的12%繳納住房公積金。單位和個人是65438+工資的02%。
綜上所述,五險壹金的繳納基數是根據6月1日至2月1日職工申報的上壹年度工資薪金稅月平均額確定的。具體多少要看各地區的實際情況。繳費基數上限是職工工資收入超過上壹年度省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算術平均值300%的部分不計入繳費基數, 且繳費基數下限為職工工資收入低於上壹年度省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算術平均值的60%,以上壹年度省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算術平均值的60%為繳費基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並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工資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並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