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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數字貨幣(Digital Currency)是電子貨幣形式的替代貨幣,是壹種不受管制的、數字化的貨幣,通常由開發者發行和管理,被特定虛擬社區的成員所接受和使用。它不同於虛擬世界中的虛擬貨幣,因為它能被用於真實的商品和服務交易,而不局限在網絡遊戲中。早期的數字貨幣(數字黃金貨幣)是壹種以黃金重量命名的電子貨幣形式。現在的數字貨幣,比如比特幣、萊特幣和PPCoin是依靠校驗和密碼技術來創建、發行和流通的電子貨幣。
2、貨幣基金是聚集社會閑散資金,由基金管理人運作,基金托管人保管資金的壹種開放式基金,專門投向風險小的貨幣市場工具,區別於其他類型的開放式基金,具有高安全性、高流動性、穩定收益性,具有“準儲蓄”的特征。20世紀的70年代初到80年代,美國處在經濟衰退而通脹較高的“滯漲”環境中。當時美聯儲對銀行存款利率進行管制,居民存款利率低於通貨膨脹率,存款壹直處於貶值狀態。銀行為了吸引資金,推出利率高於通脹率的大額定期存單。然而這種定期存單起始金額較大,往往是以十萬或百萬美元為最低投資單位。只有少數機構投資者才有足夠的現金去做這樣的投資。
3、對大多數美國人來說,當時可以參與的金融投資品的只有利息低得可憐的銀行儲蓄帳戶、股票和債券。 在時世艱難時,人們很自然地尋找安全性好、流動性強的資產,但很多金融資產要麽風險太大、缺乏流動性、要麽收益太低,總之無法滿足投資者的金融需求。 當時,曾是世界上最大養老基金“教師年金保險公司”現金管理部的主管兼信用分析師魯斯·班特在對金融服務業作了周詳的調查之後,產生了壹個天才的想法:他在1970年創立了壹個命名為“儲蓄基金公司”的***同基金,並於1971年獲得美國證券與交易委員會認可,對公眾銷售金融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