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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收入核算涉及哪些問題?

什麽是國民收入?

國民收入:國民收入是指壹定時期內物質生產部門勞動者創造的價值。社會總產值扣除物質消耗後剩下的部分就是國民收入,國民收入(價值形態)=社會總產值-消耗的生產資料或國民收入(實物形態)=社會總產品-消耗的生產資料。

它是反映整體經濟活動的重要指標,因此在宏觀經濟學的研究中經常使用,也是國際投資者非常關註的國際統計項目。

反映國民收入的兩個主要統計數據是國內生產總值(GDP)和國民生產總值(GNP)。前者計算的是當地特定時期的產量,後者計算的是當地居民的整體收入。

國民收入統計

兩個統計都涉及生產的概念,指的是資本、勞動和企業家精神投入的結果,所以純粹從資產價格變動中獲得的利潤不包括在內。此外,當地居民是指所有經濟利益以該國或地區為中心的個人和機構,不論其國籍和資金來源,因此當地居民還包括長期在該地區工作的外國工人和外資分支機構。

不同國家或地區的國民收入經常會被比較。除了直接比較,還將計算人均國民收入,以增加其可比性。不同地區的國民收入通常以當地貨幣計算,所以需要先按現行匯率進行換算。此外,壹些方法使用購買力平價來避免匯率扭曲的可能性。

另壹方面,同壹地區不同時期的國民收入也會經常進行比較,通常不是直接比較,而是扣除物價變動後,計算固定價格或實際國民收入進行比較。至於不扣除物價變動的國民收入,稱為現價或名義國民收入。

此外,國民收入也會用來反映這壹地區居民的富裕程度,但有限制。

國民收入不包括不在市場上進行的生產,如家庭主婦的生產。

國民收入並不反映資源的投入,如長時間工作的投入和大量自然資源的使用都不包括在內。

國民收入只反映當期收入,不反映累計收入。

國民收入不反映收入分配。

壹個國家的物質生產部門的工人在壹定時期(通常是壹年)內新創造的價值的總和,加上社會總產品的價值減去用來補償生產資料消耗價值的余額。在物質形態上,國民收入表現為生產資料和消費資料兩部分,反映新創造的價值。創造國民收入的物質生產部門主要有:工業、農業、建築、交通、郵電等。作為生產過程在流通領域的延續,商業領域的分類、包裝和儲存勞動也創造了壹部分國民收入。

國民收入增長因素

國民收入增長的決定性因素主要包括:①社會對物質生產部門的勞動投入的增加。在其他條件壹定的情況下,投入物質生產部門的勞動量與國民收入的增長成正比。②社會勞動生產率的提高。物質形式的國民收入與社會勞動生產率的提高成正比。社會勞動生產率越高,國民收入增長越快。③生產資料的節約。節約生產資料可以用等量的生產資料生產出更多的社會總產品,從而使國民收入在等量的社會總產品中的比重相對提高。在這三個決定性因素中,社會勞動生產率的提高是國民收入增長的最重要因素。

國民收入的初次分配是在創造國民收入的物質生產部門的各方之間進行的。再分配是在初次分配的基礎上,在物質生產部門和非物質生產部門之間,在國民經濟各部門之間,在各部分人之間進行的。壹般來說,國民收入的再分配是借助稅收、價格、保險費、國家預算等經濟杠桿進行的。國民收入經過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後,按其最終用途分為積累基金和消費基金,分別用於積累和消費。

國民收入反映

國民收入是反映壹個國家國民經濟發展水平的綜合指標,而人均國民收入是直接反映這個國家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的綜合指標。國民收入作為壹個綜合指標,可以反映社會再生產及其最終結果;在不同的社會制度下,國民收入反映了不同的社會經濟關系。比如資本主義制度下的國民收入,反映的是積累和消費的關系,反映的是無產階級和資產階級的關系。社會主義制度下國民收入所體現的積累與消費的關系,反映了勞動人民的長遠利益與當前利益之間的經濟關系。國民收入作為壹定時期內新創造價值的總和,能夠準確反映這個國家新增的物質財富,因此也是宏觀經濟效益的綜合指標。

它是壹個綜合性的宏觀經濟指標,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國民收入是指國民生產總值、國民生產總值、國民收入、個人收入、個人可支配收入及其相關指標。狹義的國民收入僅指國民收入。

國民收入測量方法

衡量國民收入有三種方法:收入法、支出法和產出(產品)法。

1.收入法是將國內居民、公司和個人在當期生產商品和提供勞務直接取得的收入相加,即要素收入之和。對於這個全部要素收入之和給定的國內總收入,只要隨著存貨的升值進行調整,就可以得到按要素成本計算的國內生產總值;如果加上國外的財產凈收入,就可以得到國民生產總值。

2.支出法是將消費支出和投資支出相加,從而得到按市場價格計算的國內總支出。它只計算最終購買價值,不包括中間產品的所有支出。

3.產出法是匯總全國工業和生產性企業在各個生產階段的增加值。這些增加值之和就給出了按要素成本計算的國內生產總值(GDP),如果算上來自國外的財產凈收入,就能給出國民生產總值。

國民收入分配

國民收入的初次分配是在創造國民收入的物質生產部門的各方之間進行的。再分配是在初次分配的基礎上,在物質生產部門和非物質生產部門之間,在國民經濟各部門之間,在各部分人之間進行的。壹般來說,國民收入的再分配是借助稅收、價格、保險費、國家預算等經濟杠桿進行的。國民收入經過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後,按其最終用途分為積累基金和消費基金,分別用於積累和消費。

國民收入指數的功能

國民收入是反映壹個國家國民經濟發展水平的綜合指標,而人均國民收入是直接反映這個國家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的綜合指標。國民收入作為壹個綜合指標,可以反映社會再生產及其最終結果;在不同的社會制度下,國民收入反映了不同的社會經濟關系。比如資本主義制度下的國民收入,反映的是積累和消費的關系,反映的是無產階級和資產階級的關系。社會主義制度下國民收入所體現的積累與消費的關系,反映了勞動人民的長遠利益與當前利益之間的經濟關系。國民收入作為壹定時期內新創造價值的總和,能夠準確反映這個國家新增的物質財富,因此也是宏觀經濟效益的綜合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