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追加投資--事關您如何投入更多資產享有基金收益。通常信托合同規定投資者可以追加私募基金,追加資金最少為10萬元,以1萬元遞加,例如投資者可追擊資金51萬元。不過,也有合同規定追加資金最少為10萬元,且為10萬元的整數倍,例如投資者可追擊資金50萬元。追加資金按照申購日的凈值計算追加份額。
3)費用--事關未來基金的收益和成本。陽光私募基金的費用主要包括:1%的認購費(價外壹次收取);1.5%-2%/年的固定管理費用;浮動管理費20%。
4)封閉期--事關您資產的流動性。絕大多數私募基金設有贖回封閉期和準贖回封閉期,其中贖回封閉期壹般為1-6個月,期間不允許贖回;準贖回封閉期壹般為6-12個月,期間允許贖回,但通常需繳納3%的贖回費。但需要註意封閉期的起始日期,大部分信托合同規定封閉期起始日期為信托計劃生效之日,即申購開放日為起始日期;少部分信托合同規定封閉期起始日為信托計劃成立之日,即私募基金的成立日期。
5)投資範圍與限制--事關妳的知情權。從投資範圍來看,壹般都包括法律範圍內許可的股票、債券、基金、其他理財產品等。壹些設計較激進的產品還可投資融資融券、投資權證。
購買陽光私募基金需註意的事項
1)仔細閱讀陽光私募基金信托合同,確認無異議後簽署合同,壹式兩份。
2)匯款:填寫完對方賬戶名、賬號、開戶行以及匯款金額後,需在備註欄或匯款用途欄註明“XX認購XX信托計劃”字樣。註意,打款憑條要保留好,這是確認您成功購買私募基金的重要憑證。
3)需提交的文件:有效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銀行卡或存折復印件(需與打款賬戶的戶名和賬號壹致)、打款憑條復印件,其中身份證和銀行卡復印件壹式兩份,並在復印件上簽名確認。
4)填寫信托合同:填寫信托合同時,投資人、委托人、受益人及資金匯款人必須是同壹人;信托利益分配賬戶與您提供的銀行卡復印件必須是同壹賬戶。
5)盡量在專業的投資顧問的指導下填寫合同,完成購買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