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學院的轉制始於2008年教育部頒布的《獨立學院設置與管理辦法》,要求獨立學院按照獨立設置的普通本科院校標準進行規範,並給予5年過渡期和轉制。
設置、回歸母體大學、遷建、終止或停辦學校等六條標準化路徑。因為獨立學院的利益涉及到母體高校和投資者,尤其是大量的獨立學院往往是由房地產等投資資本籌集的。
辦公室,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不匹配,導致5年的申請檢查和驗收期被迫推遲。
原因
而獨立學院,站在獨立學院的陣營裏,按照民辦機制收取高額費用,享受體制和機制兩方面的好處。在占用公辦學校資源的同時,享受國家的優惠政策。壹些公立大學以校友基金會的形式“漂白”了獨立學院的出資人,甚至形成了灰色地帶。
教育部今天在官方網站公布了2016年度批準設立的39所高等學校名單,其中獨立學院轉制為獨立學院。
私立本科學校9所。至此,全國獨立學院總數從2010年的323所下降到現在的266所,也就是說在過去的6年裏,全國有57所獨立學院正式脫離母體。
體育院校和獨立學院約占全國獨立學院總數的1/5。
狀態
2016年獨立學院名稱及其創建情況為:沈陽化工大學科亞學院轉制為沈陽科技學院、溫州大學城市學院轉制為溫州商學院、安徽工程大學機電工程學院轉制為安徽信息工程學院、河南理工大學萬方科技學院轉制為鄭州工商學院、信陽師範學院華瑞學院轉制為信陽學院。安陽師範學院人文與管理學院轉制為安陽學院,華中師範大學武漢傳媒學院轉制為武漢傳媒學院,武漢理工大學華夏學院轉制為華夏理工學院,武漢大學珞珈學院轉制為晴川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