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基礎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養老金計算方法詳情:1。基礎養老金:情況壹:31 . 0992 7月前參加工作的參保人員按規定退休時,月基礎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統籌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組成。情況二:7月31 . 0992前參加工作的參保人,且前款所述人員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取得本市戶籍,在本市實際繳費年限累計滿十年,按規定退休時,其月基礎養老金構成為: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統籌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調節基金。案例三:1992。1年8月以後參加工作的參保人按規定退休時,其月基礎養老金構成為: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統籌養老金。2.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個人賬戶儲存額/對應本人退休年齡。統籌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和調節基金的具體計算方法請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基金會計制度》第二十六條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包括養老保險待遇支出、轉移支出、補助下級支出、上級支出和其他支出。養老保險待遇支出包括按規定支付給參保城鄉居民的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以及喪葬補助金。基礎養老金是指由各級政府按規定對符合待遇領取條件的參保城鄉居民全額補貼的養老金待遇。個人賬戶養老金是指支付給參保城鄉居民的養老待遇,以及參保城鄉居民符合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時個人賬戶的壹次性支出。個人賬戶壹次性支出是指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死亡、出國(境)和重復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等原因返還個人賬戶儲存額的支出。喪葬補助是指在建立喪葬補助制度的地區,參保人員死亡後,政府向其遺屬支付的用於喪葬的補助。轉移支出是指個人賬戶資金跨統籌地區或跨系統轉移的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