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1。只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才有資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2.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要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即申請貸款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時間不少於6個月。因為,如果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的行為異常且斷斷續續,說明其收入不穩定,發放貸款後容易出現風險。3.夫妻壹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還清貸款本息前,雙方均不得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因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在滿足職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時提供的金融支持,是壹種住房保障金融支持。4.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貸款申請人必須具有相對穩定的經濟收入和還款能力,且無其他未清償且可能影響住房公積金貸款還款能力的債務。職工有其他債務時,給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很大,違背了住房公積金的安全運營原則。5.公積金貸款期限不得超過30年。對於組合貸款,公積金貸款和商業用房貸款的貸款條件必須相同。申請住房公積金住房貸款的基本條件主要包括貸款對象、貸款用途、住房貸款基本條件三個方面。
2.南京公積金貸款654.38+0萬元需要什麽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不超過國家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
2.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證明的從業人員。
3.申請時住房公積金已在公積金中心正常繳存6個月以上(含),且未提取公積金支付所購住房首付款,無公積金貸款余額。
4、具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且首付款金額不低於所購住房價值的20%。
5.有相對穩定的職業和經濟收入,有相應的還貸能力,個人信用良好。
6、能提供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擔保方式。
三、南京公積金貸款條件和要求2022
南京公積金2022的貸款條件和要求如下:
1.借款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籍自然人。申請貸款前,借款人必須在住房公積金開戶並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且其個人和單位住房公積金賬戶處於正常狀態。
2.借款人必須是購房人本人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產權人,且所購、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位於南京市行政區域內。
3、辦理住房貸款,必須有合法有效的房屋買賣合同和協議;
建造和翻建房屋,必須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
大修房屋,必須有《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和當地街(鎮)以上建設規劃部門出具的大修證明。
4、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住房,在購房合同登記後壹年內申請貸款。
四、南京公積金貸款條件和要求2022
南京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
(壹)具有中國國籍的有能力的自然人。申請貸款前,借款人必須在住房公積金開戶並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且其個人和單位居住狀態為。
(2)借款人必須是購房人本人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產權人,且所購、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位於南京市行政區域內。
(三)辦理房屋買賣貸款的合同和協議;建造和翻建房屋,必須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大修房屋,必須有《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和當地街(鎮)以上建設規劃部門出具的大修證明。
(四)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住房,申請貸款以內的購房。
購買二手房並有擔保的,應在房產證過戶後6個月內,國有土地使用證過戶後3個月內申請貸款。
新建、改建住房,在《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核發之日起三個月內申請貸款;房屋大修的,在大修完成後統壹發票之日起三個月內申請貸款。
(五)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其他能影響貸款償還能力的債務。信用報告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予貸款:
1.貸款申請人或其配偶仍有未償還的逾期貸款;
2、貸款申請人準貸記卡或貸記卡透支逾期;
3、貸款申請近兩年內,申請人的貸款(不含助學貸款)逾期累計達到6次。
(六)首次申請公積金貸款購買商品房的,為經濟適用住房購買價格的20%;首次申請公積金貸款買二手房三成。第二次申請不低於總購房款的60%。貸款金額(公積金金額
(七)以購買、建造和修繕的房屋作為抵押。借款人和* * *產權證可以抵作處置。
(8)夫妻雙方及未成年人建築面積小於南京市人均住房建築面積的,原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全部結清時,首付款不低於購房總價款的60%,貸款利率為住房公積金貸款基準利率的1.1倍。
南京公積金管理中心什麽時候進行提取操作?
每月15前,管理中心收到之前提供的客戶上月還款信息後,進行委托提款操作。
協議簽訂後,為什麽借款人還需要在還款賬戶中保留壹部分?
由於管理中心與商業銀行的系統數據傳輸和歸集存在時間差,可能發生在個人住房公積金住房貸款還款日後。最好在存款賬戶中預存至少壹個月的還款金額,防止這筆貸款逾期。
不能壹個壹個簽委托
1.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貸款未結清;
2.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本息已全部還清。
3.相關文件規定,不得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個人住房貸款。
申請人在哪裏可以打印個人信用報告?
中國人民銀行南京分行營業部(地址:南京市延陵巷133號4樓)
電話:025-84557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