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提高社保基金統籌層次。此前,我國為推進公益性醫改,要求社會醫保普遍推進市級統籌,2019年修訂頒布的社會保險法明確要求,社會醫保基金逐步實現省級統籌。本次疫情,因為調控得當,影響並未波及全國。且受影響狀況,各省不壹樣,相同的省份不同的地市也不壹樣。提高統籌層次,將原來市(縣)級統籌,提高至省級統籌,在目前這壹特殊階段可以起到加強基金***濟能力、增強抗風險能力、可以在更大壹些範圍內分散風險的作用。如果通過中央統壹協調,在壹段時間內,實現社會醫保省際之間的互助***濟,對相關受疫情損害大的省份來言,也可大大緩解目前醫保基金支付緊張的局面。當然,還有職工醫保個人賬戶的統籌問題,這也是已納入改革序列但尚未施行的舉措,且國家醫保局2019年的工作任務中就有相關安排。將疫情受損嚴重的省份作為試點進行嘗試,也可緩解基金支付緊張的壓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七條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三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且經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其中,經勞動能力鑒定喪失勞動能力的,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應當簡捷、方便。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壹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