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來說就是直接上門催收,但往往是債務人壹邊談還債、談和解,壹邊偷偷轉移財產。
2.?對賬和收款
* * *和妳商量,在談判桌上說明和解的方式、金額、時間。相當於和解。
3.?訴訟收集
如果常規催收沒用,雙方無法達成和解,那麽就要考慮走法律途徑維權。
然而,這並不是盲目起訴。起訴前最好做好相應的調查,根據債務人的財產情況合理確定訴訟的時機、方式和對象並申請財產保全,然後及時進行申訴和上訴。
4.?附加債務償還主體
如果對方(債務人)已經轉移資產,通過各種手段都找不到債務人的財產線索或者財產不足。那麽就需要在執行程序中或者通過訴訟增加還債主體。這裏需要做所有的調整。目前在這方面,富雲數據通過開源網絡情報調查是比較專業可靠的。現有的不良資產形成了這麽大的規模,壹般需要盡最大努力去收集證據。
5.?債務重組
如果妳還是認可債務人的能力,或者覺得這個時候拿不回多少錢,那就以通過債務重組、簽訂新的協議和還款計劃、采取資產置換等方式提高資產的流動性和盈利能力為目標,等最終盈利後再把錢收回來。
6.?以實物償還債務
這個比較好理解。如果企業(債務人)破產或瀕臨破產,債權人不接受債務,就壹無所有,債權人就可以走實現債權的捷徑——以物抵債。
需要註意的是,已經被法院查封的財產,不能再以實物清償;具有租賃關系的房產,應當確認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並及時辦理過戶手續。
7.?債轉股
對於壹些覺得可以信任合作的債務人,債權人可以通過債權轉股權或者以實物抵債,然後以固定價格投資企業的方式實現債權。也就是說,如果妳入股對方公司,公司最終會恢復正常運營,股價會上漲,妳可以獲得更多的利益。
8.?振興重組
比如壹些項目前景很好的企業,只是暫時現金流不足。對於這種情況的債務人,債權人可以采取債轉股、引入並購基金、說服原股東出讓部分股權、凍結債務、註入新的流動資金等重組方式。新的管理者將接管企業的權力,並在經營管理和財務方面給予債務人支持和促進。
9.?轉讓債權
如果資產包數量太多,銀行難以消化,可以考慮將資產包拆成小包裝或小箱子,由外部合作夥伴接手報價。也有很多投資者自己主動去找不良資產。
10.?公司資產證券化
目前只有國有銀行和四家AMC可以操作。
11.?申請強制清算
法院受理案件後,得到的是‘裁定’。債務人拒不履行義務,債務人惡意轉移或者處分財產的,可以進入強制清算程序,核實對方資產。然後,如果有證據,法院可以強制執行。依法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