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許多人都聽說過北歐海盜,也就是維京人,主要在挪威、丹麥和瑞典這些國家。他們民風彪悍,從公元8世紀就開始侵擾歐洲,從愛爾蘭到法國再到東歐,最後壹直打到了北美,壹路侵襲途中還發現了冰島和格陵蘭島。因此,直到現在,人們還把維京人當成了海盜的代名詞。北歐海盜對世界 歷史 的影響其實是蠻大的,因為他們到了歐洲之後,和歐洲其他國家的人融合了,壹是使得歐洲整體航海技術有了提升,促進了大航海時代的到來,才發現了美洲大陸;二是他們皈依了基督教,但由於理念不同,造成了教派分化,產生了新教徒,正是這些新教徒離開了英國到達美洲,最終建成了壹個強大的美國。
加勒比海是另壹個海盜盛行的地方。大家頭腦中的海盜形象也許就是電影《加勒比海盜》裏傑克船長那樣,玩世不恭,性情多變,愛美女愛酒,放蕩不羈。咱先不管這樣的海盜形象是否真實,客觀地說,加勒比地區海盜真的曾盛極壹時,因為自從哥倫布發現美洲大陸後,歐洲人到美洲掘金就沒停止過,特別是在美洲發現金礦之後,歐洲和美洲之間物流規模壹直十分龐大,再加上從非洲到美洲的奴隸貿易,給海盜們提供了很好的搶掠資源。
那個時候,人們對海盜的看法不僅只是盜賊這麽簡單。海盜們也並不認為自己從事的是什麽不光彩的工作,因為那時歐洲的不少航海家幹的也不是什麽正經生意。海盜也不是動不動就殺人越貨,那樣的話他們就幹不長了,因為戰鬥就意味著死亡,人員減損的就多。再就是海盜們主要也是為了混口飯吃,誰也不想死在戰鬥中。所以,他們慣用的伎倆是嚇唬,能不動武還是盡量不動武。
我們在電視上看到當今仍然活躍的索馬裏海盜,其實他們已經和傳統意義的海盜完全不壹樣了。以前的海盜要離開自己國家非常遠的距離,沒有現代化的機械船只,出去壹次可能要好幾個月甚至幾年,所以,以前的海盜可以稱為職業海盜。而現在的海盜乘坐摩托艇當天出發當天就回來了,基本都是兼職的,前壹天在工地上搬磚,第二天可能就客串當壹回海盜。因此,今天的海盜看上去和普通人是沒有什麽區別的。從這點上說,現在海盜和以往相比簡直是弱爆了。
那麽,古代的海盜和壹般人有區別嗎?還真有。比如,影視節目中常有海盜船長壹只眼睛戴著眼罩,手裏拿著壹個勾子,酷酷的樣子。實現中,當時的海盜船長眼睛真的是普遍不好。主要原因是他們需要不時地看太陽來定位,因為當時還沒有 六分儀,海盜們是用壹種叫“直角器”的工具來確定座標的,而這個東西使用時就需要長時間看太陽, 太陽看得多了,眼睛就受了刺激。有的船長(或領航員)因此真的成了瞎子,但由於習慣用壹只眼睛看遠處和太陽,所以往往僅瞎了壹只眼睛。除此之外,由於打劫的需要,船長們還必須經常向遠處眺望,好判斷出過往船只是軍艦還是商船,來確認是不是自己的菜。除了軍艦,那個時候還有武裝商船,戰鬥力可比肩軍艦,壹旦弄錯也可能會招致滅頂之災。因此,船長眼睛使用的頻率就非常高,被大海反過來的光照來照去,對視力也有影響。還有,當時的海盜船沒有玻璃等透明的東西裝飾,船艙內漆黑壹片,在明亮的甲板上呆時間長了,回船艙時眼睛需要大約20多分鐘才能適應過來,這樣太耽誤事了。如果用眼罩遮住壹只眼睛,摘下眼罩就能看見東西了。因此,海盜船長戴壹只用眼罩,真不是耍酷,是沒辦法。
傑克船長在 歷史 上是否確有其人我說不準,但在加勒比海盜中,有壹個非常出名的真實海盜巴沙洛繆· 羅伯茨就是英國人,他出生於1682年,37歲才開始當海盜。雖然起步晚了點,但他進步很快,上船沒多久就受到了船長戴維斯的賞識,戴維斯不久被殺,羅伯茨就直接當了船長。這家夥最輝煌的時候管理著400多條海盜船,極其壯觀。羅伯茨不喝酒,喜歡喝茶,壹幅文雅的樣子,根本不像我們印象中的海盜。讓羅伯茨出名的是他創造性地制定了12條海盜法規,我們稱之為《羅伯茨法規》。如果妳從沒聽說過《羅伯茨法規》,根本想像不到這是海盜制定的法規,簡直比軍紀還嚴明,比民主國家還民主。據說,美國1789年制定憲法時,起草者麥迪遜就參考過這個《羅伯茨法規》。
根據《羅伯茨法規》,海盜船上的重大問題決策要集體投票,壹人壹票,船長也只能占壹票,羅伯茨的船長領導崗位就是這麽選出來的。要是對船長不滿意咋辦?好辦,再壹人壹票把他選下去,能者上庸者下。看看,多麽民主!據說,有個海盜船壹趟航行下來換了13個船長,都是這麽選舉的。其實,海盜們不僅民主,還特別尊重人權,美國1861年南北戰爭時,黑人在南方各州還不被當人看待,但早在南北戰爭前140多年的海盜船上,黑人海盜就和白人海盜就實現了完全平等,那個時候還沒有美國這個國家呢。
《羅伯茨法規》還規定,海盜們到被搶船上去只能按事先確定的順序,戰利品的分配事先也有約定,這樣就能確保秩序不亂,而且絕不準貪汙,連船長也不例外。同時規定,船上壹律不準用紙牌或色子賭錢,輸贏不能超過1個西班牙銀幣;不準帶女人和小孩;燈光和燭光晚上8點鐘前熄掉;船上禁止打架,約架必須在上岸後且有公證人監督的情況下用馬刀或手槍對戰;每個人必須使自己負責的大炮、手槍和馬刀保持清潔和完好無損,等等。這些規定,都是為了保證海盜船上的戰鬥力和日常安全,壹旦觸犯,懲罰是極其嚴厲的,往往會被直接扔進海裏、殺死或者放逐到無人島上。《羅伯茨法規》並不只是規定了義務,還同時規定了權利,比如樂師們每個星期天休息壹天,這壹天妳想聽音樂,對不起,大爺不伺候,這是規定,誰也沒辦法。假如在戰鬥中變成殘疾,沒關系,人家有完善的勞動保障制度,不幹活也不用擔心被辭退,甚至還規定了詳細的殘疾保障金。這錢從哪裏來?人家有“公***儲蓄金”,就是分錢的時候不能全分了,還要為以後的生計考慮。這個類似於現在的工傷保險制度呀,幾百年前的海盜們想 的 很周全了。
那麽,海盜要是散夥了怎麽辦?《羅伯茨法規》規定只有所有的船員都收了1000英鎊基金時,才能散夥,否則任何人無權離開。 當時的1000英鎊是什麽概念呢?根據金德爾伯格在《西歐金融史》中的記載,1717年-1931年,英鎊和黃金采用的是固定兌換價格,壹盎司黃金等於3英鎊17先令10便士。截至2020年11月11日,國際黃金的價格是1881.80美元壹盎司,這樣就可以計算出當時的1英鎊相當於現在的593.44美元,1美元可兌換6.619元人民幣。因此,當時的1000英鎊相當於現在人民幣3927979.36元,接近400萬元。這個計算是比較靠譜的,因為夏洛蒂·勃朗特創作的知名小說《簡愛》是100年後的事了,當時的中學教師年薪才15英鎊,1000英鎊相當於其67年的工資,絕對是壹筆巨款。大家註意,這個錢是不包括工資和分紅的,也就是相當於現在的職業年金。所以,海盜們為了拿到豐厚的基金,享受“退休”生活,寧願忍受船上的種種限制。
我們看,刀口舔血的海盜生活其實並沒有我們想象中的那麽瀟灑,反而會受到軍事化管制。其實,日常生活中的民主和人性化,與軍事化管理手段並不矛盾,海盜們實行的是規則面前壹律平等,船長也不例外。只是到了戰鬥時刻,船長立即化身為指揮官,他的權威就體現出來了,他的命令就是軍事指令,不準討價還價,拒絕執行的可立即“軍法處置”。為什麽壹到戰鬥時候風向就變了呢?因為,船長和大家都是壹條繩上的螞蚱,他指揮不好的話最倒黴的壹定是他自己,所以,給予船長絕對的軍事指揮權從責權利上來說其實是對待的。正是由於船長在戰鬥時的絕對權威,壹旦海盜船戰敗,勝利方往往會只殺船長壹個人而留下其他船員,他們知道壹定是船長下達的攻擊命令。由於船上的每個人都關乎船長的命運,所以船長平時要籠絡好每壹個人,給別人穿小鞋的事只會對自己不利,所以,平等待人在海盜船長這裏執行的是非常到位的。
那麽,船長的權力得到這麽大制約,又面臨那麽大風險,是不是工資比普通船員要高出很多?還真不是的,《羅伯茨法規》規定,船長的工資比最低的員工工資高出不能超過壹倍。假如這壹趟航行最普通的水手分到手的是10000元,船長和航海長只能拿20000元,廚師、醫生、炮手、水手長等拿15000元,除普通水手之外的其他有職人員拿12500元。我們很容易算出來,海盜船上基尼系數是非常小的,幾乎接近了絕對平均。船長嫌少怎麽辦?辭職呀!有不嫌少的再競選唄。有人可能不明白了,海盜船難道不是船長的嗎?還真不是。就像現在的大企業,投資辦企業的人,不壹定非得自己當總經理呀,船長就是聘任制,只是在海上把聘任的權利給了全體海盜。其實,海盜船都是有人投資的,壹個人投不起,就多拉幾個人入夥實行股份制,甚至搞起了眾籌,類似於現在的天使投資,還有高利貸支持等,這樣看,海盜對當時的資本市場發展促進作用也是很大的。
羅伯茨船長雖然對海盜“事業”做出過巨大貢獻。但他也沒有能夠安度晚年,1722年2月10日,羅伯茨在壹次激戰中被彈片劃破了喉嚨,當場斃命,年僅40歲。濃縮的都是精華,雖然他壹生中從事海盜才三年多時間,但他憑借輝煌的戰績和那部《羅伯茨法規》,在海盜界可是大名鼎鼎。日本動畫《海賊王》中稱號暴君的巴索羅米·熊(七武海之壹)就是以他為原型創作的。
除了羅伯茨,《海賊王》中還有稱號赤旗X·德雷克的,也是以壹個著名的英國海盜為原型的,連名字都沒改,那個海盜就叫德雷克,現實中正是壹名船長。看來,漫畫家尾田榮壹郎當年創作這部漫畫時,並不是憑空想象的,海盜的 歷史 他壹定沒少看。
那麽,德雷克又有什麽過人之處呢?只說兩件事大家就清楚了,第壹件是南美洲南端的德雷克海峽就是以他的名字命名的;第二件事,他是1588年8月8日格拉沃利訥海戰中的英國皇家海軍的指揮官,這場戰爭中,英國海軍打敗了當時世界上最強的西班牙無敵艦隊,這場戰爭使西班牙自此失去了海上優勢。
海盜船長還能指揮皇家海軍,意不意外?但,這就是真實的 歷史 。在這之前,西班牙無敵艦隊在世界上不可壹世,連英國都常常被他們欺負。後來,英國女王伊麗莎白壹世就想了個歪招,正規軍幹不過妳,就利用民間力量。這和我國慈禧太後利用義和團對付洋人是壹個道理。但伊麗莎白壹世慧眼識才,壹下就相中了這個大海盜頭子。女王利用德雷克的方式很獨特:壹是給他頒發了執照,號稱私掠船。這是什麽概念?女王頒發的執照,不就是奉旨搶劫嗎?二是女王入股他的船隊,搶來的戰利品按合同約定分成。妳看,人家女王400多年前就開始搞這個混合所有制了!當然,合同還約定了,不準搶英國人的船只。
就這樣,德雷克在英國女王的支持下從英國出發,橫越大西洋,到達加勒比海,後來又從加勒比海到了中美洲,再到南美洲東海岸,發現了合恩角和德雷克海峽,又到達加拿大西海岸,經過菲律賓群島,再穿過馬六甲海峽和印度洋,繞過好望角再次橫越大西洋,用了整整33個月的時間來了個環球航行。這是繼麥哲倫之後航海史上的又壹壯舉!1580年,德雷克率隊回到英國後,他將搶劫財物分了三分之壹給女王,其中包括壹個大寶石,直到現在,那顆寶石還在英國王室,據說仍鑲嵌在英國女王的王冠上。伊麗莎白壹世高興地把德雷克冊封為爵士。第二年,還讓他當了普利茅斯市的市長,後來又當了議會議員,1588年,和西班牙無敵艦隊開戰時,又將德雷克封為海軍中將。看看當年英國的用人制度,“盜而優則仕”,想不到吧?
德雷克在奉旨搶劫的過程中積累了豐富的戰鬥經驗,特別對西班牙軍艦有較深的了解,因此女王放心地把皇家海軍交給他指揮。德雷克不負眾望,率領英國海軍及海盜船組成的聯軍重創了西班牙無敵艦隊,主要是利用了他們船小好掉頭的優勢,和無敵艦隊周旋,無敵艦隊在撤退的過程中又遭遇了風暴,從此,西班牙在海上的風頭再也沒有恢復過來。
從德雷克賣命地幹翻了西班牙海軍來看,這家夥軍事指揮才能確實是壹流的,但他不明白我們中國老祖宗說的“鳥盡弓藏,兔死狗烹”的道理,所以後來就倒了黴。因為,這場戰鬥後不久,女王就醒悟過來,海上威脅沒了,再允許這只民間力量去搶劫就不太好了,於是就把執照收了回去。執照沒了,但德雷克的 私掠 生意卻不是能說停就停的,因為他在女王的支持下規模已經擴大了好多。人多了,隊伍就不好帶了。起初,他們繼續在海上“無照經營”搶外國人的船只,後來,德雷克個別膽大的手下連船的國籍也不顧了,竟然把英國商船也搶了,再加上1589年再次對陣西班牙失利,終於惹惱了女王。當時英國女王聽說無敵艦隊殘存50艘左右的艦只回到了西班牙比斯開灣,就讓德雷克再次出發把他們全殲了,但這個搶掠成性的家夥居然沒按女王的要求先摧毀無敵艦隊,而是跑到裏斯本的拉科魯尼亞 ,肆意瘋搶了兩個禮拜才走,給了西班牙足夠的準備時間,再加上疾病和士兵逃跑等影響,根本沒法再打無敵艦隊了,只能返回英國。回來壹算,這壹趟花費了16萬鎊,不僅沒賺到錢,還讓女王賠進去了6萬鎊。難怪女王生氣,賠本的生意誰不生氣!只是不知道德雷克和女王誰忘了初心,海盜的天職就是搶劫,人家只是看了財物手癢了,發揮了壹下職業海盜精神而已。但從這以後,德雷克就被伊麗莎白壹世棄用了。
失寵後的德雷克日子過得並不順,7年後得痢疾死了。
再回到本文開頭時那個美國人和英國人的段子上,哪怕這個段子是真的,也不能說明人家英國人就避諱當海盜。妳看德雷克這個大海盜竟然成了女王陛下的座上賓,成了爵士、市長及中將,加入了英國貴族的行列,在當時的 社會 環境下,誰說海盜不能登大雅之堂!也許,當年海盜的孩子在填寫爸爸職業時,會光榮地寫上“海盜”兩個字。
此壹時,彼壹時,海盜雖然有過高光時刻,但這個行當畢竟不是什麽光輝的事業, 歷史 上對海盜的主流評價還是負面的。當今 社會 ,海盜已經成為標準的國際犯罪,任何國家都有義務制止海盜行為。因此,海盜終將成為壹個 歷史 名詞,只存在於書本上,而從人們的記憶中徹底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