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公費醫療和醫保的區別主要是什麽?
1、概念不同。 醫保指社會醫療保險。社會醫療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壹定的法律法規,為向保障範圍內的勞動者提供患病時基本醫療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會保險制度。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由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構成。 公費醫療是指國家為保障國家工作人員而實行的、通過醫療衛生部門按規定向享受人員提供免費醫療及預防服務的壹項社保制度。 2、覆蓋人群不同。 醫保覆蓋人群包括職工、居民,但公費醫療僅限於公務員。 3、保障範圍不同。 公費醫療保障相對醫療保險範圍更大,報銷比例更高。 4、負擔主體不同。 公費醫療由單位負擔,納入本部門預算;因急癥不能赴指定醫療單位就診,在就近醫療單位(國家、集體)就診的醫藥費。 醫保由社保基金支付,享受醫保的都是企業職工和被剝離的原事業單位職工。 5、報銷比例不同。 公費醫療是單位出錢,報銷全部。享受公費醫療人員,在指定醫療單位就診的醫藥費(含床位費、檢查費、藥品費、治療費、手術費等)。二、住院醫保報銷流程及註意事項
1、入院或出院時都必須持醫療保險IC卡到各定點醫療機構醫療保險管理窗口辦理出入院登記手續。住院時個人先預交醫療費押金,出院結帳後多還少補。未辦理住院登記手續前發生的醫療費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因急診住院未能及時辦理住院登記手續的,應在入院後次日憑急診證明到醫療保險管理窗口補辦住院手續(如遇節假日順延),超過時限的醫療費自負。 2、參保人員住院後統籌基金的起付線:起付線各地標準各有不同壹般為上年度全市職工年平均工資的10%,在壹個基本醫療保險結算年度內,多次住院的醫療費累計計算。 3、參保人員因病情需要轉診或轉院的,須經三級以上定點醫療機構副主任醫師或科主任診斷後提出轉診(院)意見,由所在單位填報申請表,經定點醫療機構醫療保險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報市(區)社保機構批準後辦理轉診(院)手續。 轉院限於省特約醫院,其費用先由本人墊付,其報銷標準要先自負10%,再按本地規定計算可報銷金額。 4、在定點醫療機構出院時,各定點醫療機構會按照相關政策計算醫保報銷金額和個人應該自付的金額,其報銷金額由定點醫療機構和市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結算,個人應該自付的金額由定點醫療機構和參保人員本人結算。 國家公務員很多方面所享受到的待遇都比普通民眾要高壹些,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更應該盡職盡責的為民服務。目前我國在醫療保險方面的政策就是這樣規定的,民眾對此即便有什麽不滿意的情緒也沒有什麽其他可以投訴和解決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