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道理每個 公司 都是需要給員工購買 社保 的,但有些公司卻沒有給員工購買社保,而是通過現金補助的方式來給員工壹定的補償。那麽,公司沒有買社保,而是給社保補貼合法嗎?下面,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 法律知識 , 網 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希望對您有幫助。 公司沒有買社保,而是給社保補貼合法嗎 不合法,如果申請 勞動仲裁 。 公司沒有買社保怎麽補償 社會保險是指國家為了預防和強制社會多數成員參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營利性的社會安全制度。社會保險是壹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壹種社會和經濟制度。 根據《社會 保險法 》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為其員工參加社保五險,未參加者將會受到處罰。對於當事人而言,公司未為其參保,可以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大隊舉報,或者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其補繳,但並不存在對當事人補償、補助的問題。除非是當事人因公司未為其參保而離職,此時適用於《 勞動合同法 》規定的 經濟補償金 。 新《社保法》對社會保險費的征繳作出更多的強制措施。用人單位未按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不但將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處以罰款,而且將被處以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壹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全文》第八十四條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壹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拒不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證明的,依照《中華人民***和國 勞動合同 法》的規定處理。 第八十六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壹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七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及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等社會保險服務機構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基金支出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屬於社會保險服務機構的,解除服務協議;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有執業資格的,依法吊銷其執業資格。 如果與單位的社保糾紛無法解決,那麽可以通過在線咨詢系統詢問網律師,請他們給予妳相應的解決方案。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