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基金支付的標準就是專項用於大病醫療費用的支出,大病基金標準是在職員工每人每年60元,是由個人繳納的。壹般是在醫保定點醫院住院的時候使用的。大病基金是社保基金當中的壹種保險,社保基金包括:養老保險金(由單位和個人交納)、醫療保險金(由單位和個人交納)、大病基金(由個人交納),工傷基金(由單位交納)以及生育基金(由單位交納)。
醫療保險分類:
個人醫療保險主要分成社會基本醫療保險和商業醫療保險兩大類型,由於類型的不同,所繳納的費用也就不同,具體情況如下:
1、社會基本醫療保險:又分成在職員工和靈活就業兩種形式。在職員工的繳納比例又分成單位和個人兩部分,通常情況下,單位繳納的比例是10%,個人繳納的比例是2%,壹***是12%。比如,如果某職工的工資是5000元,那麽該員工個人需要承擔的醫療保險費就是5000*2%=100元。而靈活就業人員的社會基本醫療保險因為各地的標準不同,所繳納的費用也就不相同;
2、商業醫療保險:它是根據保險公司、投保內容以及年限等決定繳納的費用的。商業醫療保險產品是非常多的,所以費用也是有許多不同種類的。
綜上所述,大病保險按照自然年度進行結算,各設區市要將參保人員壹個結算年度內經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超過起付標準的合規費用,全部納入大病保險支付範圍。起付標準不低於各設區市上壹年度城鄉居民人均收入水平,大病保險最高補償限額按起付線的10至15倍設定,支付比例不低於50%,費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