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澤九
( 2007 年 9 月 22 日)
今年 2 月 10 日在北京召開了李四光地質科學獎委員會五屆三次全委會,5 月 30 日李四光地質科學獎基金會召開了第壹次成立會議,兩次會議對李四光地質科學獎的有關問題進行了討論並要求辦公室就以下問題,即獎項名額問題、基金集資與運作、繼續向科協基金會催還基金以及基金會管理辦法等進行調研。現提出以下意見,向委員會報告,供委員會及理事會審議。
壹、關於獎項名額的調整問題
李四光地質科學獎自 1989 年設立以來,按歷屆 “章程”規定: 李四光地質科學獎先後***設 4 個獎項,即榮譽獎 ( 包括特別獎) 、野外獎、科研獎和教師獎等。每兩年評選壹次,每次除榮譽獎外,評選野外獎,不得多於 8 人; 科研獎不得多於 5 人;教師獎不得多於 2 人。每次 3 個獎項,總獲獎人數不得多於 15人。上次會上有委員對此提出可否增加名額,也有委員提出不宜增加,為此委員會責成辦公室進行調研並提出意見,供審議。
首先,辦公室對李四光地質科學獎自 1989 年設立以來已評9 次獲獎人員情況做了分析。
據統計,9 次***有 150 人獲獎,涉及地質行業 14 個部門,其中榮譽獎 25 人 ( 包括特別獎 2 人) ,野外獎 67 人,科研獎 41人,教師獎 17 人,這 3 個獎項並不是每次都能評滿,9 次評獎,有 6 次名額未用完,3 個獎項都發生過評選缺額。由此看來,野外獎、科研獎、教師獎 3 個獎項每次評選不得超過 15 人,設置是合理的。
在獲獎人員中***有 47 位院士,其中包括榮譽獎獲得者 25 位院士,獲獎後新當選為兩院院士的*** 22 人,在新當選院士中野外獎有 3 人,占獲獎人數 4%; 科研獎有 16 人,占獲獎人數的39% ; 教師獎有 3 人,占獲獎人數 17% 。這些數據足以說明李四光地質科學獎是地質行業的最高榮譽獎,並得到社會和地質行業的廣泛認可。
從獲獎者年齡看,最年長者 89 歲,最年輕者 42 歲,平均年齡: 榮譽獎 73 歲,野外獎 60 歲,科研獎 60 歲,教師獎 65 歲。自第八次頒獎以來,50 歲以下的獲獎者人數明顯增加; 從獲獎者學歷看,研究生 38 人,占獲獎者總數的 25.3%,大學畢業生92 人,占 61.4% ,大專畢業生 17 人,占 11.3% ,中專畢業生 3人,占 2.0%。其中第八次獲獎者中,研究生占獲獎者比例為35.2% ; 第九次獲獎者中,研究生占 56.2% 。從獲獎者職稱看,獲獎者正高職 ( 教授、研究員以上) 137 人,占 91.3%; 副高職 13 人,占 8.7%。自第六次頒獎以來,獲獎者均為正高職。這些數據表明,申請和獲得李四光地質科學獎者,高學歷化、高職稱化和年輕化的趨勢越來越明顯。
其次,我們征詢了李四光地質科學獎委員會老委員和邀請參加初評的各部門、各學科專家的意見。大家認為: ①現行 “章程”中所規定的 “每次評選不得超過 15 人”,這與全國地質隊伍的規模是相適應的。目前增加名額,與當前地質工作的整體水平不相適應,容易造成降低水平的錯覺,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李四光地質科學獎之所以有很好的社會影響,有那麽多獲獎者當選為兩院院士,主要是評選中堅持了高標準、嚴要求和寧缺勿濫的原則; ②現在地質隊伍的結構與 20 年以前相比有明顯變化,即野外地質勘查隊伍不斷縮小,綜合研究不斷加強,各省 ( 自治區、直轄市) 的區調隊,甚至有些勘探隊,都相繼改為地調院、勘查研究院、地質地球化學研究院、地球物理勘查研究院等,研究隊伍在不斷擴大; ③野外地質工作者與地質教育工作者中從事地質科研的人也紛紛申請科研獎,如已獲科研獎人員中有 5 人來自院校,增加了科研獎的評選壓力。造成以上科技獎名額緊張情況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壹是從事野外工作的同誌和院校的教師在科研上有突出成績者均可申請科技獎; 二是有人認為野外獎只講效益,教師獎只講教書育人。而科技獎是講貢獻和水平,這實際上是誤解,3 個獎項是壹樣的,都是李四光地質科學獎,沒有高低之分,只是獎項名稱不同而已。
針對上述情況,我們建議: 壹是多宣傳說明 3 個獎項是壹樣的,無高低之分,主要從事野外工作的同誌盡量申請野外獎,主要在教學崗位上的教師盡量申請教師獎; 二是自本次頒獎 ( 第十次) 開始,證書上不再分獎別,統稱李四光地質科學獎,但在申請評選等程序過程中仍分野外、科研、教師 3 種獎項; 三是對在科研單位長期堅持野外調查的同誌也鼓勵申請野外獎; 四是將野外獎名額減少 1 人,由 8 人減至 7 人,科技獎增加 1 人,由5 人增至 6 人,教師獎仍為 2 人,每次評選 15 人,總名額不變。是否調整,請委員會決定,決定後相應修改章程。
二、關於集資問題
五屆三次全委會和壹屆壹次基金會理事會均提出繼續集資擴大本金的問題,把我國地質行業最高層次的李四光地質科學獎辦得更好,同時擴大支持宣傳李四光學術思想和青少年科技活動。據此,我們草擬了壹個 “捐資建議”,提交會議討論。
捐資建議
根據國務院頒布的 《基金會管理條例》要求,基金會成立後要不斷擴大基金來源,使其增值,更好地服務於社會公益事業。
李四光地質科學獎自 1989 年成立以來,基金的收益主要用於頒發獎金 ( 頒獎 9 次) ,除 25 位特別獎、榮譽獎沒有獎金外,125 位獲獎者***發獎金 207 萬元,獎金額度從初始的每人 3000元增至現在的每人 5 萬元。五屆二次會議修改通過的章程規定除獎金外,還要對開展李四光學術思想的研究和青少年科普活動給予支持。而現在銀行的利息波動大,收益不穩,再加上要支持青少年科普活動和宣傳李四光的愛國精神和科學創新精神、開展李四光學術思想的研討等,現有本金的利息就難以為繼,而且《基金會管理條例》規定要求每年還要有壹定的增值,就更難以做到。因此,提議再壹次捐資。
李四光地質科學獎從 1989 年成立時的 65 萬元到第二屆委員會增至 130 萬元,第三屆委員會捐資 761 萬元,第四屆委員會捐資 1024 萬元,現在實有基金本金 1980 萬元,建議第五屆委員會再資募集資金 800 萬 ~ 1000 萬元。具體捐資數目,仍按以前辦法。
請三大石油公司和有財政收入的地勘行業單位多給予支持,建議三大石油公司各捐資 200 萬元,國土資源部捐資 100 萬元,其他部門積極捐資 20 萬 ~ 30 萬元,個別單位 10 萬元。我希望在座的各位委員,能和我們壹起把這項工作做好,使這次捐資工作能夠超額完成。
三、關於基金運作情況
李四光地質科學獎基金會第壹次理事會後,基金會辦公室按照 “理事會”精神和 《基金會管理條例》規定,加強基金運作和管理,確保本金安全,努力增加基金運營效率。對已收回基金進行了投資運作,運作資金 1050 萬元 ( 還有 980 萬元在中國科學技術發展基金會,未退還) 。
( 1) 購買國債 100 萬元,五年期,利息 4.6% 。
( 2) 銀 行 “理 財 金”100 萬 元,三 年 期,利 息 3.5% ~13% 。
( 3) 企業投資 100 萬元,年利息 15% 。
( 4) 企業借款 300 萬元,壹年期,利息 13% ~ 15% 。
( 5) 投資基金 ( 開放式) 450 萬元。
以上基金運作效果良好,風險小,收益平穩,第三、四項已獲收益: 2006 年度 46 萬元、2007 年度 33 萬元。第五項自 4 月申購後,單位凈值增長平均為 35%,其中壹支基金已獲紅利 38萬元。基金投資收益壹是凈值增長; 壹是收益分紅,且持有時間越長收益越高。
2007 年度基金運作預計收益可達 15% 。
基金運作要風險、效果並重,根據自身特點和以往經驗,應堅持自營。
四、關於向科協基金會追還存款問題
五屆三次全委會後,辦公室通過各種渠道和方式不停地催要,除通過電話、有關會議和各專項基金聯合催要以外,我們還請壽嘉華副部長找科協黨組書記鄧楠,還聯合詹天佑基金會***同專寫報告,由鐵道部蔡副部長專門呈送給鄧楠,但至今沒有明確答復。據了解,鄧楠同誌壹再表示,錢壹定退給大家,請再等壹下,把清算工作做完後,立即退還大家。
五、關於李四光地質科學獎委員會換屆問題
按章程規定,李四光地質科學獎委員會每屆任期 4 年,屆滿後可連選連任。李四光地質科學獎第五屆委員會於 2003 年底成立,到今年年底到期換屆,這裏需要說明的是李四光地質科學獎基金會經民政部批準今年才成立,任期四年,但委員會的委員和基金會的理事多數是重復的,因此具體換屆的做法,需要我們根據章程規定與主管部門以及地質行業各單位協商後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