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藥品費用:指住院期間由執業醫師開具的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目錄以外的醫療費用,包括西藥費用、中成藥和中藥飲片,但不包括下列情形:
1.主要起滋補作用的中藥材
2.可入藥的動物和動物器官
3.以美容減肥為保健功能的藥品。
擴展數據:
1.參保之日前兩年內登記或享受上海市職工門診大病或城鄉居民大病待遇的人口,範圍如下:
(1)重癥尿毒癥透析(血液透析、腹膜透析);
(2)腎移植後的抗排斥反應;
(3)惡性腫瘤治療(化療、內分泌特異性治療、放療、同位素治療、介入治療、中醫藥治療);
(4)治療某些精神疾病(精神分裂癥、中重度抑郁癥、躁狂癥、強迫癥、精神發育遲滯伴精神問題)
2.單個藥品費用:指化學名稱相同的藥品總費用。
3.指定專家:指定專家應具備以下四項資格:
(1)具有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資格證書;
(2)具有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執業證書,並按期向有關部門註冊;
(3)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主治醫師以上職稱的醫師職稱有效證明;
4.特定疾病:指特定的重大疾病和罕見疾病。
(1)特定重大疾病:包括肺癌、頭頸癌、胃癌、黑色素瘤、食道癌、肝癌、乳腺癌、前列腺癌、卵巢癌、淋巴瘤、鼻咽癌、腦瘤、白血病。
(2)罕見疾病:包括法布裏病、粘多糖貯積癥(ⅱ型、IVA型)和甲狀腺素-蛋白質澱粉樣變性多發性神經病(ATTR-P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