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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托股份是存托憑證的壹種。存托憑證(DR)也稱為存款收據或股票證書。是指在壹國證券市場流通的有價證券,代表外國公司的證券,屬於企業融資業務的金融衍生品。
以股票為例,存托憑證是這樣產生的:某國上市公司為了在國外流通其股票,將壹定數量的股票委托給中介機構(通常是銀行,稱為存托銀行或受托銀行)保管,存托銀行通知國外存托銀行在當地發行代表該股票的存托憑證,然後存托憑證開始在國外證券交易所或場外交易市場交易。存托憑證的當事人在境內有發行公司和存托機構,在境外有存托銀行、證券承銷商和投資者。從投資者的角度來看,存托憑證是由存托銀行發行的可流通的股票憑證,證明某壹外國公司的壹定數量的股份已經交存於該銀行在外國的托管機構,該憑證的持有人實際上是所交存股份的所有者,所有權利與原股票持有人相同。存托憑證壹般代表公司股票,但有時也代表債券。
美國存托憑證(ADR)是在美國發行的存托股票,面向美國投資者發行,在美國證券市場交易。ADR解決了美國與外國在證券交易制度、慣例、語言、外匯管理等方面的差異所帶來的交易困難,是外國公司在美國市場融資的重要金融工具。這也是美國投資者最廣泛接受的外國證券形式。為了保護國內投資者的利益,美國法律規定法人和私人企業的養老基金(其資金仍來自普通民眾)不能投資於美國以外的公司的股票,但外國企業在美國發行的DR被視為美國證券,可以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