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幣有如下12種面值:
硬幣:壹毫、二毫、五毫、壹元、二元、五元、十元。
紙幣:十元、二十元、五十元、壹百元、五百元、壹千元。
擴展資料:
港元或稱港幣,是香港的法定流通貨幣。按照香港基本法和中英聯合聲明,香港的自治權包括自行發行貨幣的權力。其正式的ISO 4217簡稱為HKD(Hong Kong Dollar);標誌為HK$。
香港金融管理局及渣打銀行(香港)有限公司、香港匯豐銀行有限公司及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等3家香港發鈔銀行於2010年7月20日公布,將推出2010版港幣新鈔票系列。香港建立了港元發行與美元掛鉤的聯系匯率制度。外匯基金所持的美元就為港元紙幣的穩定提供了支持。
香港最初的紙幣是在1845年由東方匯理銀行發行的。在1935年政府通過貨幣條例以前,很多銀行都有發行紙幣,但這些紙幣主要作商業上的交易。政府只接受部分特許銀行的紙幣為合法通貨。
1935年以後,政府授權匯豐銀行、有利銀行(其後被匯豐銀行並購)及印度新金山中國匯理銀行(其後輾轉易名為渣打銀行)發行五元以上的港元紙幣。而面額壹元及以下的港元紙幣則由香港政府發行。香港政府在1975年發行五元硬幣後,五元紙幣停止發行。
1990年代政府發行十元硬幣,銀行之後亦停止發行十元紙幣。後來,中國銀行亦成為香港其中壹間發鈔銀行。2002年,政府再度由金融管理局發行十元紙幣。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