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和12類補貼:(1)耕地地力保護補貼;(二)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補貼;(三)培育新型職業農民補貼;(4)適度規模經營補貼;(五)購買農業機械補貼;(六)優勢特色優勢產業發展補貼;(7)綠色高效技術推廣服務補貼;(八)發展畜牧業和水產養殖業補貼;(九)農村壹二三產業融合發展補貼;(10)農業結構調整補貼(包括糧改豆、糧改飼、退耕還林等));(11)地下水超采區綜合治理補助;(12)東北三省和內蒙古自治區玉米、大豆種植戶補貼。
2.農業補貼基本針對三類人群,即農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承擔項目任務的單位或個人。在這三類人群中,補貼的重點往往是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3.補貼形式:與往年相比,將取消部分補貼形式。未來主要采取八大補貼形式:直接補貼、政府購買服務、貼息、建後補貼、以獎代補、量化資產折股、擔保補貼、設立基金。各省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選擇。《農業生產發展基金管理辦法》第七條農業機械購置補貼主要用於支持購買先進適用的農業機械,以及開展報廢、更新和新產品試點。
4.廣西桂平市桂良養殖專業合作社主要為合作社成員提供組織開展以下業務:購買和使用農業生產資料;農產品生產、銷售、加工、運輸、儲存及其他相關服務;鄉村民間工藝品及產品、休閑農業和鄉村旅遊資源的開發與管理;與農業生產經營相關的技術、信息、設施建設和運營等服務;經濟作物的種植和銷售;種植和銷售蔬菜、水果、經濟作物和本地草藥;禽、畜、水產品養殖及銷售;政策允許的農副產品購銷。公司對屬於補貼範圍的項目有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