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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法估值和市值法估值的區別

成本法是靜態的,市值法是動態的。

市值法就是采用市場估值的方式,我們除了考慮實際的利率回報,還有把市場的價格和價值波動的損益情況,計算進去得出動態的市場估值回報。

從兩種估值方式來看,其實我們可以發現采用成本估值法,雖然有確定的逾期利息回報,但是卻不能反映市場真實的價值變化,而市值估值法,能夠反映銀行理財產品真實的回報情況。

壹個是靜態的,壹個是動態的,而采用市值估值法,更符合當下的資格新規和理財產品和打破剛兌的趨勢。

其次,銀行理財產品新規采用市值估值法,意味著理財產品走向凈值型理財模式,結束剛性兌付。

過去銀行雖然也要浮動收益的理財產品,但是很多都是采用成本法計量的,給出的逾期利息回報,也往往會默認剛兌,但這種模式是不符合市場規律的,也會讓儲戶失去基本的風險評估意識。

而采用市值估值法,意味著我們未來的銀行理財產品開始走向市場化,變成凈值型的理財產品,跟著市場機制走,從而降低銀行理財產品的系統性風險。

同時讓投資者形成風險意識,凈值型銀行理財產品必然匹配市值估值法,也是對銀行資管能力和理財能力的優化,更加接近市場,也能在風險可控的基礎上,通過銀行理財子公司,讓銀行理財產品獲得更多回報空間。

對於個人和家庭理財來說,我們壹定要改變過去銀行理財剛性兌付的慣性思維,根據個人實際風險承受度,做出合理的理財規劃。

目前來說銀行常見的固定收益性存款理財,主要就是定期存款,結構性存款和大額存單,而其他的則是浮動收益的理財產品,而不同的浮動收益類理財產品,也都有對應的銀行理財產品風險等級。

個人可以根據自身風險承受能力和經驗,選擇合適的銀行理財產品,對於保守型和穩健型的儲戶和理財群體,在配置存款類產品,國債之外,浮動收益型的理財產品選擇可以是中低風險的定期銀行理財產品,要避開中高風險的信托和金融衍生品類理財產品。

隨著剛兌的時代結束,凈值型理財時代到來,銀行理財市場風險和機會同時放大,而我們無論何時都要遵循本金安全第壹,適度收益的基本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