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承兌匯票:
銀行承兌匯票是商業匯票的壹種。指存款人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賬戶,向開戶行申請並由開戶行承兌,保證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壹定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承兌出票人簽發的商業匯票,是銀行基於對出票人資信的認可而給予的信用支持。銀行承兌匯票打折出售。銀行承兌匯票的主要投資者是貨幣市場、共同基金和市政實體。其特點是:信用好,接受能力強,靈活性高,有效節約資金成本。用銀行承兌匯票為商業交易融資稱為承兌融資。
銀行承兌匯票是銀行委托付款人簽發的壹種延期付款票據,到期時銀行有即期付款的義務;票據期限最長為壹年,在票據期限內可以背書轉讓。
因為有銀行擔保,銀行對受托簽發銀行承兌匯票的公司有壹定的要求。壹般情況下,企業會被要求存入相當於票據金額的保證金,直至票據到期,有的企業會在銀行存入票據金額的百分之幾十的保證金,但銀行必須對企業進行銀行承兌匯票授信,並在授信額度內使用授信額度。沒有銀行信用,就沒有資格簽發銀行承兌匯票。
商業匯票分為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銀行承兌匯票壹式三份。第壹聯為卡片,由受理行留存作為底卡;二是收款人銀行向承兌銀行收票時,會對同業往來賬戶進行傳票;第三聯為存根聯,由簽發單位準備相關憑證。
銀行承諾到期付款的票據稱為銀行承兌匯票;由有實力、有信譽的企業承諾到期付款的匯票稱為商業承兌匯票。由於市場經濟所必需的信用體系在我國還沒有完全建立起來,商業承兌匯票並沒有得到廣泛使用,銀行承兌匯票在我們的經濟生活中被廣泛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