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壹級甲等醫院住院,統籌基金的起付標準為360元;
2、在二級醫院住院,統籌基金起付標準為580元;
3、在三級醫院住院,統籌基金起付標準為970元;
4、沒有壹級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住院統籌基金起付標準為360元。
凡參加社會保險的國家機關、團體、事業單位、全民所有制企業和縣級集體所有制企業,均享受醫療保險待遇(退休職工家屬的醫療費用不納入統籌,不予報銷)。
享受待遇
退休職工醫療保險的醫療單位和醫務人員應當堅持文明行醫,端正醫德醫風,協助醫療保險單位積極做好退休職工醫療管理和服務工作,做到對癥下藥,合理用藥。
城鎮單位職工和退休人員(含個體業主和從業人員、自由職業者和具有本市戶籍的農民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所有城鎮用人單位,包括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都應按規定為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農民工辦理醫療保險。
城鎮職工和退休人員: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包括企業(國有企業、集體企業、股份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和私營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
參保人生病,先去門診治療。在當地定點醫院門診治療發生的醫療費用,直接在定點醫院用醫保和IC卡結算,不足部分由個人現金支付。在非定點醫院或異地門診治療發生的醫療費用,由被保險人先行墊付。參保人的門診醫療費用和購藥費用,無論在本地還是在外地發生,均不納入統籌基金支付範圍。門診治療無效,或病情嚴重需直接住院治療的,應及時辦理住院登記手續。
醫院登記時應提供以下信息:
1,門診(急診)醫生出具的住院證明及相關檢查報告;
2.參保人的醫療保險證明和IC卡;
3、參保單位出具的證明。
對需要緊急搶救的急危重癥參保患者,無論是否定點,都要遵循先搶救後治療的原則,在3日內持相關資料到經辦機構服務大廳辦理入院登記手續。
參保職工在當地定點醫院住院的,應提交個人醫療保險和IC卡到醫院醫保部門進行身份核對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