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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陽市醫療保險個人賬戶轉移標準

沈陽市參保職工達到相應繳費年限後可享受相應待遇,具體繳費年限詳見全文。

沈陽職工醫保要交多少年?

沈陽市職工醫療保險繳費年限:

1.參保職工的最低繳費年限為25年。自2016年4月起,本市最低實際繳費年限增加1年,逐步調整為15。具體實施辦法為:2016年3月31日前辦理養老保險退休審批的沈陽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最低實際繳費年限應為5年。醫療保險最低實際繳費年限調整為6年,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2月31日至2012年6月12日。醫保最低實際繳費年限調整為7年,以此類推。到2021,醫療保險最低實際繳費年限調整為11,2022年1(含1)後達到我市醫療保險規定退休年齡的職工。2002年6月5438+2月31之前符合國家規定的連續工齡視為繳費年限。繳費最低年齡後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職工,應當繼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法定退休年齡未繳納最低繳費年限的,可以選擇上年度全市平均工資為基數,按照8%的比例壹次性繳納所需保費,費用全部納入統籌基金,從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待遇;還可以繼續按月繳費,享受職工醫保待遇。繳納基本醫療保險最低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後,從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待遇。

2、參保單位破產、關閉或撤銷時,退休人員未達到基本醫療保險最低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的,需壹次性繳納。

政策依據:沈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沈陽市財政局《關於落實省醫保待遇目錄內職工醫保繳費年限的通知》(沈醫保發20221號)

《關於調整沈陽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最低實際繳費年限的通知》(任申社發201617)、《沈陽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規定》(沈陽市人民政府令第7號)、《關於落實醫療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任申社發201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