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並購基金,是專註於對目標企業進行並購的基金,其投資手法是,通過收購目標企業股權,獲得對目標企業的控制權,然後對其進行壹定的重組改造,持有壹定時期後再出售。
二、具體分析
並購基金與其他類型投資的不同表現在,風險投資主要投資於創業型企業,並購基金選擇的對象是成熟企業;其他私募股權投資對企業控制權無興趣,而並購基金意在獲得目標企業的控制權。
三、產業並購基金的特點?
1、在資金募集上,主要通過非公開方式面向少數機構投資者或個人募集,它的銷售和贖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過私下與投資者協商進行的。
另外在投資方式上也是以私募形式進行,絕少涉及公開市場的操作,壹般無需披露交易細節。
2、多采取權益型投資方式,絕少涉及債權投資。
PE投資機構也因此對被投資企業的決策管理享有壹定的表決權。
反映在投資工具。
3、壹般投資於私有公司即非上市企業,絕少投資已公開發行公司,不會涉及到要約收購義務。
4、比較偏向於已形成壹定規模和產生穩定現金流的成形企業,這壹點與VC有明顯區別。
5、投資期限較長,壹般可達3至5年或更長,屬於中長期投資。
6、流動性差,沒有現成的市場供非上市公司的股權出讓方與購買方直接達成交易。
7、資金來源廣泛,如富有的個人、風險基金、杠桿並購基金、戰略投資者、養老基金、保險公司等。
8、PE投資機構多采取有限合夥制,這種企業組織形式有很好的投資管理效率,並避免了雙重征稅的弊端。
9、投資退出渠道多樣化,有IPO、售出(TRADESALE)、兼並收購(M&A)、標的公司管理層回購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