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楊北京報道。
自1956首次設立以來,員工持股計劃已經走過了半個多世紀。6月20日,其中國版首次正式標準化。
6月20日下午,經國務院同意,證監會制定的《關於上市公司開展員工持股計劃試點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發布。
員工持股計劃是員工通過持有公司股份享受企業成長和參與經營決策,並將員工被授予的未來利益與公司股份的未來價值有機掛鉤的制度安排。
它實際上是以什麽方式登陸中國的?這需要對指南進行詳細的解釋。
值得註意的是,目前的指導意見可能需要在今後的實踐中進壹步完善。比如在退出方式和信息披露方面,需要交易所和登記結算公司的配套工作。
詳細解釋第20條
為了規範上市公司員工持股,證監會制定了20條規定,其核心內容指向四個方面,即資金、股票來源、持股數量和期限、員工持股計劃管理、實施程序和信息披露要求、員工持股計劃監管。
首先,員工持股計劃的資金來源於員工的合法工資以及法律、行政法規允許的其他方式。股票來源包括上市公司回購本公司股份、二級市場購買、認購非公開發行股票、股東自願贈與以及法律、行政法規允許的其他方式。員工持股計劃持有的股份總數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65,438+00%,單個員工權益對應的股份總數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65,438+0%。每份員工持股計劃的最低持股期限不低於12個月。
關於員工持股計劃的管理,員工可以通過員工持股計劃持有人大會選舉代表或設立相應機構,監督員工持股計劃的日常管理,代表員工持股計劃持有人行使股東權利或授權資產管理機構行使股東權利。
上市公司可以自行管理員工持股計劃,也可以指定獨立的第三方機構,將員工持股計劃委托給有資質的資產管理機構進行管理。無論采取哪種管理方式,都應切實維護員工持股計劃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在實施程序和信托要求方面,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沒有審批要求,除非股份來源為公開發行。
在監管方面,證監會將對員工持股計劃進行監管,對虛假陳述、操縱證券市場、內幕交易等違法行為,將依法予以處罰。
為便於員工持股計劃的信息披露和賬戶管理,《指導意見》規定,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應當在其業務規則中明確員工持股計劃的信息披露要求和登記結算業務的辦理要求。
當員工持股計劃完美時
值得註意的是,上述二十條只是壹個開始,未來上市公司員工持股的實踐中可能還有很多細節需要協調。
如退出模式,仍有待回答。因為員工持股計劃是以員工持股計劃的名義開立證券交易賬戶,其關系類似於資產管理中的集合理財計劃,只有壹個持股賬戶,每個員工對應的是權益而非獨立賬戶,所以退出時會面臨壹些困難。“如果賣出期間份額不同,收益如何協調?”壹位接近監管層的人士指出。
上述接近監管部門的人士指出,員工持股計劃鎖定期到期後,通過登記結算公司的子賬戶設計,將每個持有人的持有權分配到其子賬戶上,由持有人自行決定如何買賣,是可行的。
這樣可以妥善解決到期後的買賣問題,避免賣出順序等糾紛。
上述人士透露,相關機構已經在研究相應的解決方案。據證監會發言人介紹,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負責員工持股計劃證券賬戶的開立等相關工作。
再者,還有壹些點需要與現行的上市公司高管信息披露規定和短線交易規定相協調。比如員工持股權益合並計算超過5%時,是否需要公告?這些可能還需要證券交易所出臺員工持股計劃信息披露等相關規定。
美國員工持股計劃摘要:根據美國員工持股協會的定義,員工持股計劃是使員工主要投資於雇主的員工福利計劃,或者說是使員工成為企業股票所有者的員工福利機制。建立員工持股計劃,首先要建立信托基金。根據美國員工持股協會的定義,員工持股計劃([MP-oyees-Seven oek Ownership Ian]是使員工能夠主要投資於雇主的員工福利計劃,或者是使員工能夠成為自己企業的股票所有者的員工福利機制。建立員工持股計劃,首先要建立信托基金,信托基金由信托資金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