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乘坐國內航班的每人50元人民幣;
(2)乘坐國際和香港、澳門地區航班的每人90元人民幣(含旅遊發展基金每人20元人民幣);
(3)乘坐下列機型的國內支線航班的每人10元人民幣:機型名稱機型代號座級及發動機大篷車2089座渦槳Donier328D3830座渦槳ATR-72AT764-70座渦槳CRJ-200CRJ50座渦扇ERJ145ERJ與EMB145屬同機型新舟60EM460座渦槳沖8-400DH870座渦槳運12YN2渦槳4、
機場建設費的其它規定
(1)旅客退票,機場建設費應該全額退款;
(2)旅客購買國內航線聯程聯程不定期客票(即OPEN票)時,按實際機型征收機場建設費;
二、 燃油附加費
燃油附加費在旅客購票時與票價壹並收取,項目代號“YQ”及標準在客票上單獨標示。
1、征收範圍 不含內地與香港、澳門航線的國內航線,以航段為單位定額計收。
2、征收標準
(1)嬰兒:按成人普通票價10%計價的嬰兒免收燃油附加費;
(2)兒童及軍/警殘:按成人普通票價50%計價的兒童(含無成人陪伴兒童)、革命傷殘軍人和因公致殘的人民警察,800公裏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20元燃油附加費,800公裏(含)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40元燃油附加費;購買45折(含)以下客票的兒童、軍/警殘,按本條(3)的標準征收燃油附加費。
(3)其它旅客:800公裏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50元/航段;800公裏(含)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80元/航段。最新燃油費征收標準為:
自2008年7月1日起(出票日期),800公裏以下航線每位旅客由原來的60元提高到80元人民幣,800公裏(含)以上航線每位旅客由原來的100元提高到150元人民幣。 此外,按成人普通票價10%計價的嬰兒繼續免收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費;購買任何艙位的兒童(含無成人陪伴兒童)、革命傷殘軍人和因公致殘的人民警察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費繼續實行減半收取,即800公裏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40元,800公裏(含)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70元。
機建費還是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