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個人提醒:長期投資不代表永遠不賣,以下情況也可以考慮贖回:
1.根本性的變化。
如果購買小盤價值型基金,以增加小盤價值型股票在投資組合中的比重。但基金經理不斷加倉大盤價值股,最終導致妳個人投資組合中的大盤價值股過多。這時候就要賣出壹些大盤價值基金,換成其他基金,這樣才能維持投資組合的原始設計。
2.壹開始是有誤會的
投資有時候是需要“回報”的。比如妳可能壹開始了解不夠,選擇了壹只看似投資風格穩健,偏好藍籌股的基金。但事實並非如此。該基金投資激進,業績波動較大。這時候與其等基金經理關註藍籌股,不如轉換成其他基金。
3.績效不符合預期
雖然從長期投資的角度來看,妳的基金壹年表現不佳問題不大,但如果連續兩三年都是這樣就另當別論了。在出售基金之前,必須將基金的業績與業績比較基準進行比較,以確認是否真的達不到預期。
4.投資目標發生變化。
每個人的投資都是建立在實現財務目標的基礎上的,所以當目標發生變化時,投資也要做相應的調整。壹般來說,隨著年齡的逐漸增長,配置型基金和債券型基金在基金的投資組合中應該會占更多的比重,因為它們的波動性較小,所以基金凈值的波動也相對較小,所以即使妳在短時間內賣出基金,也不會因為凈值的大幅下跌而遭受損失。
壓力過大
如果妳因為持有這只基金壓力太大睡不著覺。在這種情況下,妳要堅決賣掉基金,記住:了解妳的基金,了解妳自己,不要再犯同樣的錯誤。而且,以後妳要特別註意基金怎麽投資;關註基金在最差的壹年和壹個季度虧損了多少,問問自己在這種情況下能不能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