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本基金采用完全復制標的指數的方法,進行被動指數化投資。股票投資組合的構建主要按照標的指數的成份股組成及其權重來擬合復制標的指數,並根據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其權重的變動而進行相應調整,以復制和跟蹤標的指數。本基金在嚴格控制基金的日均跟蹤偏離度和年跟蹤誤差的前提下,力爭獲取與標的指數相似的投資收益。
由於標的指數編制方法調整、成份股及其權重發生變化(包括配送股、增發、臨時調入及調出成份股等)的原因,或因基金的申購和贖回等對本基金跟蹤標的指數的效果可能帶來影響時,或因某些特殊情況導致流動性不足時,或其他原因導致無法有效復制和跟蹤標的指數時,基金管理人可以對投資組合管理進行適當變通和調整,力求降低跟蹤誤差。
二、大類資產配置,本基金管理人主要按照中證證券保險指數的成份股組成及其權重構建股票投資組合,並根據指數成份股及其權重的變動而進行相應調整。本基金投資於股票的資產比例不低於基金資產的90%,投資於中證證券保險指數成份股和備選成份股的資產比例不低於非現金基金資產的80%;本基金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股指期貨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後,應當保持不低於基金資產凈值5%的現金或到期日在壹年以內的政府債券。
三、股票投資策略股票投資組合構建本基金采用完全復制標的指數的方法,按照標的指數成份股組成及其權重構建股票投資組合。由於跟蹤組合構建與標的指數組合構建存在差異,若出現較為特殊的情況(例如成份股停牌、股票流動性不足以及其他影響指數復制效果的因素),本基金將采用替代性的方法構建組合,使得跟蹤組合盡可能近似於全復制組合,以減少對標的指數的跟蹤誤差。本基金所采用替代法調整的股票組合應符合投資於股票的資產比例不低於基金資產的90%,投資於中證證券保險指數成份股和備選成份股的資產比例不低於非現金基金資產的80%的投資比例限制。
四、股票投資組合的調整,本基金所構建的股票投資組合將根據中證證券保險指數成份股及其權重的變動而進行相應調整,本基金還將根據法律法規中的投資比例限制、申購贖回變動情況等,對其進行適時調整,以保證基金凈值增長率與基準指數間的高度正相關和跟蹤誤差最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