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離婚和退休的撤回:
1,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2.離婚和退休的批準和復印件。
3.公司財務人員攜帶上述資料、公司回單、公司印章到中心辦理銷戶取款業務時,需要填寫取款單。
2.出國定居:
1.員工個人申請報告由單位審批並加蓋公章。
2.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3、有關部門批準移居內地或港、澳、臺地區的文件及復印件。
4.公司財務人員攜帶上述資料、公司回單、公司印章到中心辦理銷戶取款業務時,需要填寫取款單。
三、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
1.員工個人申請報告由單位審批並加蓋公章。
2.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3.終止勞動關系批文及復印件。
4.受委托的員工可以自行辦理取款業務。如果沒有委托,就需要公司的證明。公司財務人員帶著上述資料、公司收據、公司印章到中心辦理取款業務,需要填寫取款單。
四、死於辦公室:
1.受遺贈人或法定繼承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報告,經單位同意並加蓋公章。
2、受遺贈人或合法繼承人身份證、復印件。
3.已故雇員的死亡通知。
4.公證處出具的法定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公證書。
5.公司財務人員攜帶上述資料、公司回單、公司印章到中心辦理銷戶取款業務時,需要填寫取款單。
五、購買自住住房:
1.員工個人申請報告由單位審批蓋章。
2.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3.①購買商品房應提交標準化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及復印件、首付款收據原件及復印件(房價款30%以上)。
(2)購買本單位的房改房、經濟適用房和參加本單位集資建房需要提交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批的《優惠售房批復》和《價格評估表》、價格評估表、購房款收據(超過房價30%)原件及復印件。
(3)職工購買二手房,個人申請需經單位審批蓋章。單位業務人員須攜帶單位收據及印章、已購買二手房的新房產證、契稅票據原件及復印件、申請人個人有效證件原件及復印件為職工辦理部分提取業務。
4.單位財務人員持上述資料、單位收據和單位印章到中心辦理部分支取業務。提款金額為上年結轉的常規整數,應填寫提款單。夫妻雙方撤回的,還需夫妻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六、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1.員工個人申請報告由單位審批蓋章。
2.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應當提交土地和規劃使用證、施工許可證、施工合同的原件及復印件。
4.單位財務人員攜帶上述資料、單位收據、單位印章到中心辦理部分支取業務。提款金額為上年結轉的常規整數,並填寫提款單。
5.夫妻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也要求夫妻撤回。
七、償還住房貸款本息:
1.員工個人申請報告由單位審批蓋章。
2.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3.購房合同和借款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4.銀行發放的貸款賬戶的貸款余額。
5、由單位財務人員憑上述資料、單位回執、單位蓋章到中心辦理部分支取業務,職工上年結轉的住房公積金必須超過5000元才能辦理部分支取還貸業務。妳需要填寫取款單。
6.夫妻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也要求夫妻撤回。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須知為方便各單位住房公積金業務人員和職工轉移、提取,現對中心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規定作具體說明(辦理住房公積金轉移、提取業務須提供相關手續的原件及復印件,中心審核原件後留下相應復印件備案):
涉及單位正式職工的,在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時,由單位加蓋個人申請審批公章,單位住房公積金業務人員攜帶相應提取手續原件及復印件到中心辦理相應提取業務。
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脫離住房公積金關系的職工,符合中心提取條件的,可憑本人有效證件和相關手續的原件及復印件,直接到中心自行辦理相應的提取業務。
工人被轉移到霸州工作:
第壹步:調入單位業務人員在員工調入當月增加匯到工作,調出單位業務人員在員工調出當月封存業務。
第二步:次月由轉出單位業務人員攜帶公司印章原件及復印件、轉移手續到中心辦理員工賬戶轉移合並。
本單位職工退休調出霸州時:
單位減少向職工匯繳住房公積金的次月,可以為職工辦理提取業務。職工須提供1身份證及復印件,2份轉移手續原件及復印件,3份異地定居證明原件及復印件,4份離婚、退休的批準文件及復印件,單位財務人員攜帶上述資料、收據及單位蓋章到中心辦理相應的支取業務。
第三,職工在職期間因故死亡的(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法律效力相同),其遺囑人、法定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以提取死亡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本息余額。在單位減少住房公積金匯繳的次月,可以為職工辦理提取業務。立遺囑人和法定繼承人的申請由單位審核蓋章,單位業務人員攜帶單位回執和印章、死亡證明或死亡聲明的法定手續原件和復印件,並提供經公證且具有法律效力的繼承人證明到中心辦理相應的註銷和支取業務。
4.職工因某種原因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但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包括自願辭職、辭職、辭退、買斷工齡、裁員、辭退、判刑等。),女職工年滿40周歲,男職工年滿45周歲,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滿3年未重新就業的,與原單位脫離住房公積金關系的職工,應攜帶本人有效證件和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滿三年未重新就業,且與原單位未脫離住房公積金關系的職工符合中心提取條件的,應先憑單位情況屬實的事實將其住房公積金關系轉移到中心托管人,再由本人提供上述手續辦理相應手續。
五、辦理購買、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提款業務必須提供的具體手續有:
1)職工購買自住住房,個人申請需經單位審批蓋章,需提供商品房購房合同。對購買本單位已房改且經濟適用住房的,以及參加本單位集資建房的,須提供優惠售房回函和房地產管理部門批準的價格評估表。以上合同須在本年度內購買,須提供購房款收據原件及復印件(須占總房款30%以上)。單位業務人員必須攜帶單位收據和印章,並采取上述程序辦理部分取款業務。提取金額必須是上年結轉的常規整數。
2)本年度職工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由職工個人申請,單位審批蓋章。職工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須提交本年度土地及規劃使用證、施工許可證、施工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單位業務人員必須攜帶單位收據和印章,並采取上述程序辦理部分取款業務。提取金額必須是上年結轉的常規整數。
3)本年度職工購買二手房,個人申請需經單位審批蓋章。單位業務人員須攜帶單位回執及印章、新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契稅票據原件及復印件,提取申請人個人有效證件原件及復印件為職工辦理部分提取業務。提取金額必須是上年結轉的常規整數。
4)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時,個人申請需經單位審批蓋章,單位業務人員須攜帶單位回執及蓋章、購房貸款合同(必須是貸款壹年的住房貸款)原件及復印件、貸款銀行還款余額表、申請人個人有效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貸款銀行收款名稱及賬號。只有上年結轉的住房公積金余額在5000元以上,才能申請還貸業務。
在該中心辦理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必須是上年結轉的,且住房公積金貸款可以壹次性還清。
辦理購房提取業務的職工不得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辦理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提取業務的職工不得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辦理上述購房提取和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提取業務的職工還應提供其結婚證及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