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招標投標法》:“第三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下列建設工程,包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和材料的采購,必須進行招標:
(壹)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利益和公共安全的項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由國家融資的項目;
(三)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前款所列項目的具體範圍和規模標準,由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報國務院批準。法律或者國務院對必須進行招標的其他項目的範圍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2)根據《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八條國有資金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應當公開招標;但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邀請招標:
(壹)技術復雜,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環境限制,只有少數潛在投標人可以選擇的;
(二)公開招標的費用占項目合同金額的比例較大。
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項目有前款第(二)項所列情形之壹的,由項目審批部門在審批項目時確定;其他項目由招標人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申請確定。"
什麽情況下必須進行公開招標?
《招標投標法》第十壹條規定,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的國家重點項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地方重點項目不適宜公開招標的,經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邀請招標。這壹規定的實質是強調重點項目必須進行公開招標。壹是國家重點項目和地方重點項目要公開招標。國家重點建設項目是指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有重大影響,由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商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確定的重點項目。地方重點建設項目是指對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有重大影響,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重點項目。可見,重點建設項目至少要達到兩個標準:壹是在投資規模上要達到國家規定的大中型標準;二是在實踐中對國民經濟或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有較大影響。這些項目大多屬於基礎設施、基礎產業和支柱產業,或者能夠帶動行業進步的高科技項目。為了保證重點建設項目的管理,確保重點建設項目的工程質量和按時完成,必須采用公開招標的方式。因為公開招標在透明度和競爭性上更有優勢,更能體現招標制度的宗旨和目的。1996頒布實施的《國家重點建設項目管理辦法》規定,國家重點建設項目主體工程的設計、施工、監理和設備采購,應當由建設項目法人依法公開招標,擇優選定中標人。《招標投標法》進壹步確認了這壹制度。二是不適宜公開招標的重點項目,經批準後可邀請招標。在某些情況下,例如,由於項目技術復雜或有特殊要求,涉及專利保護,受自然資源或環境限制,難以事先確定新技術或技術規格,可供選擇的合格投標人數量有限,因此不適宜或不可行進行公開招標。在這種情況下,招標人可以選擇《招標投標法》第十條規定的另壹種招標方式——邀請招標。邀請招標投標人數量有限,公開性和競爭性遠不如公開招標,容易出現違規操作和內幕交易。如果不進行嚴格的監管,會給重點工程帶來不可挽回的損失。考慮到國家重點項目和地方重點項目是由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由項目確定部門行使對招標的監督權更為合適。因此,《招標投標法》第十壹條規定,不適宜公開招標的,經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邀請招標。
公開招標必須滿足什麽條件?
公開招標需要滿足什麽條件?
《招標投標法》第十條第二款規定的公開招標,是指招標人依照法定程序在公開出版物上發布招標公告,所有合格的供應商或者承包商可以平等參與投標競爭,從中選定中標人的招標方式。
根據本條規定,公開招標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招標人應向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發出公開招標邀請書(部分科研項目也可邀請公開招標,包括個人)。招標人通過在俱樂部熟悉的公共媒體上發布招標項目、擬采購的具體設備或項目內容等信息,向不特定人發出邀請。凡認為符合招標人要求的法人、其他組織或個人,均有權向招標人索取招標文件,屆時投標。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的,招標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絕向合格的投標人出售招標文件,不得以地區或者部門為借口,非法限制潛在投標人參加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投標。
(2)公開招標必須以公告的方式公開,讓盡可能多的潛在投標人獲得招標信息並前來投標,從而保證公開招標的公開性。現實生活中,人們經常在報紙上看到“XXX招標公告”,這是公開招標的方式。通過其他方式招標,如向個別供應商或承包商發函,不是壹種公告方法,公開投標人不應采用。發布招標公告有多種方式,如通過報紙、廣播、互聯網等公共媒體。公開招標的好處是可以最大限度地選擇投標人,競爭更強,選擇率更高,同時也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招標活動中的賄賂行為。因此,在國際采購中通常采用這種方法。
哪些項目必須邀請公開招標?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下列建設項目包括工程勘察、設計和實施。
工程、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和材料的采購必須進行招標:
(壹)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利益和公共安全的項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由國家融資的項目;
(三)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前款所列項目的具體範圍和規模標準,由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確定。
門制定並報國務院批準。
法律或者國務院對必須進行招標的其他項目的範圍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範圍和規模的標準規定
第二
關系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基礎設施項目範圍包括: (壹)煤炭、石油、天然氣、電力、新能源等能源項目;(二)鐵路、公路、管道、水運、航空等交通運輸項目;(三)郵政、電信樞紐、通信和信息網絡等郵電項目;(四)防洪、灌溉、排水、引(供)水、灘塗治理、水土保持、水利工程;(五)道路、橋梁、地鐵和輕軌交通、汙水排放和處理、垃圾處理、地下管線、公共停車場等城市設施;(六)生態環境保護項目;(七)其他基礎設施項目。
文章
關系社會利益和公共安全的公用事業項目範圍包括: (壹)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市政工程項目;(二)科技、教育、文化等項目;(三)體育、旅遊等項目;(四)衛生、社會福利等項目;(五)商品房,包括經濟適用住房;(六)其他公用事業項目。
第四條
使用國有資金投資項目的範圍包括: (壹)使用各級預算資金的項目;(二)納入項目財務管理的各種專項建設資金的使用情況;(三)使用國有企事業單位自有資金,且國有資產投資者實際擁有控制權的項目。
第五條
國家出資項目的範圍包括: (壹)使用國家發行債券所籌集資金的項目;(二)利用國外貸款或擔保籌集資金的項目;(三)使用國家政策性貸款;(四)國家授權投資者投資的項目;(五)國家特許的融資項目。
第六條
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資金的項目範圍包括: (壹)使用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等國際組織貸款資金的項目;(二)利用國外貸款和事業單位的項目;(三)利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援助的項目。
第七條
本規定第二條至第六條規定範圍內的各類工程建設項目,包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的采購,達到下列標準之壹的,必須進行招標: (壹)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二)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654.38+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三)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采購的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4)單項合同估算價低於第(1)、(2)、(3)項規定的標準,但每項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第八條
在建設工程勘察設計中,采用特定專利或者專有技術,或者對其建築藝術造型有特殊要求的,經項目主管部門批準,可以不進行招標。
第九條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有資金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應當進行公開招標。招標活動不受地區和部門限制,不得歧視潛在投標人。...
論必須公開招標的建設項目範圍(必須公開招標的,不公開招標)。
私人全額投資不在招標範圍內,但有相關審批環節。
哪些建設項目必須邀請公開招標?
這些具體問題直接關系到《招標投標法》的實施。經國務院批準,國家計委近日頒布了《建設工程招標範圍和規模的標準規定》,從本月起在全國範圍內實施。《條例》進壹步將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範圍界定為:關系社會利益和公共安全的基礎設施項目,包括能源、交通、郵電、水利、城市設施、生態環境保護等項目;關系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公用事業項目,包括市政工程、科技、教育、文化、衛生、社會福利、商品房等項目;使用國有資金投資項目;國家融資項目;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資金的項目。條例同時指出,上述規定範圍內的各類工程建設項目,符合下列標準之壹的,必須進行招標:壹是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二是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估算價在654.38+0萬元以上的;三是單個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以上。為使國有資金發揮最佳經濟效益,促進充分競爭,條例特別要求,所有由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有資金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項目,應當實行公開招標,招標活動不受地區或者部門限制,不得歧視潛在投標人。
什麽情況下不能進行公開招標?
《工程建設貨物招標投標辦法》第十壹條國務院發展改革部門確定的國家重點建設項目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地方重點建設項目的貨物采購,應當公開招標;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經批準可以進行邀請招標: (壹)貨物技術復雜或者有特殊要求,只有少數潛在投標人可以選擇的;(二)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或者搶險救災,適合招標但不適合公開招標的;(三)與公開招標成本相比,公開招標成本得不償失的;(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適宜公開招標的。國家重點建設項目貨物招標由國務院發展改革部門批準;地方重點建設項目的貨物招標,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采購法》第二十七條* * * *采購人采用公開招標方式采購貨物或者服務的,具體金額標準屬於中央預算內* * *采購項目,由國務院規定;* * *屬於地方預算的采購項目,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因特殊情況需要采用公開招標以外的采購方式的,應當在采購活動開始前,經設區的市或者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批準。
什麽情況下道路施工不需要公開招標?
樓上說的是3號令,是國家部委發布的;樓主說的是河南當地的標準;所以限額不壹樣。而且,競價是否必要,不能只看金額。壹般先看基本法的規定,也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再看部委和地方法規。
首先,《基本法》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下列建設工程,包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和材料的采購,必須進行招標:
(壹)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利益和公共安全的項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由國家融資的項目;
(三)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前款所列項目的具體範圍和規模標準,由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報國務院批準。
法律或者國務院對必須進行招標的其他項目的範圍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二,參考地方法規。
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
壹般道路建設都要招標,因為是國有資本,是大型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如果金額小,可以去當地招投標管理中心審批,是否可以不招標,或者即使要招標,也可以以金額小、工期緊等理由申請批準招標。
哪些項目必須招標?
答案:1。工程範圍:下列工程建設項目,包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和材料的采購,必須進行招標:(1)大型基礎設施工程、公用事業以及其他關系社會利益和公共安全的項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由國家融資的項目;(三)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2.依法招標規模標準:(1)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在30萬元人民幣以上;(2)施工單項合同估算額1萬元人民幣以上或建築面積2000平方米以上;(三)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四)單項合同估算低於前三項規定的規模標準,但符合下列標準之壹的項目:A .總投資在2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項目;b、使用各級財政預算資金,納入財政管理的各種專項建設資金或行政事業性收費資金,以及國家融資金額均超過654.38+0萬元人民幣。
必須招標的項目有哪些?
(壹)必須進行招標的建設項目範圍
根據《招標投標法》第三條規定,下列工程建設項目,包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和材料的采購,必須進行招標:
(1)關系社會利益和公共安全的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項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由國家融資的項目;
(三)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關鍵分析]
1.必須招標的項目範圍要準確把握,同時要註意招標的內容包括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和重要設備材料的采購(不要忘了“重要”二字)。
2.符合“1”中條件的民間投資項目也必須邀請招標。比如商品房項目的私人投資。
(二)招標項目的規模標準
《建設工程招標範圍和規模標準規定》中規定的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和材料的采購等項目,符合下列標準之壹的,必須進行招標:
(1)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以上;
(2)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三)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采購的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4)單項合同估算價低於1、2、3項規定的標準。但項目總投資超過3000萬元。
[關鍵分析]
1.上述關於這些金額的規定必須準確把握,特別要註意項目總投資在3000萬元以上。
2.貨幣單位為人民幣。答題時註意計量單位。比如對“USD”這個詞理解不清楚,“單項施工合同估算價654.38+0萬美元”這個選項可能會被誤認為是正確的選項。
3.要註意上面提到的“各種”。這些話的意思是,只有符合上述“招標範圍”並達到以下標準的項目才是必須招標的項目。
也就是說,壹個項目必須進行招標,項目必須滿足兩個條件:必須屬於招標範圍,符合相應的標準,兩者缺壹不可。但不同時滿足上述兩個條件的項目,雖然不是必須邀請招標的項目,但可以邀請投標。
(三)可以不進行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
建設項目對必須招標的項目不屑壹顧的,可以招標,也可以不招標。但是,即使符合必須招標項目的條件,但屬於壹些特殊情況,也可以不招標。